索引号: | 66793512X/202506-00012 | 信息分类: | “双随机、一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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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通知,商贸、海关、旅游,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5-06-13 | 发布时间: | 2025-06-13 09:20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印发2025年度宿州市埇桥区报废机动车回收“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赵亚     复审:杨晓波    终审: 孙志华 |
局机关各股室: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模式,根据《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第一版)》(埇市监字【2025】10号)文件要求,区商务局联合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宿州市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展2025年度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参与部门
本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由区商务局牵头,参与部门为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宿州市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抽查事项
(一)宿州市埇桥区商务局抽查事项
回收拆解企业符合资质认定条件情况检查;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程序合规情况检查;《资质认定书》使用合规情况检查、 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情况检查;“ 五大总成 ”及其他 零部件处置情况检查。
(二)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抽查事项
内部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情况检查;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建立情况检查;内部视频监控设备安装、运行 情况,视频监控录像资料留存情况的检查;服务对象和机动车的基本信息登记情况的检查。
(三)宿州市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抽查事项
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危险物管理情况检查。
(四)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抽查事项
对相关机动车维修企业零配件采购来源和维修零部件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五)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管局抽查事项
合同格式条款的检查。
三、抽查对象和比例
本次联合抽查活动的抽查对象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抽查基数为1个,抽取比例为100% 。
四、职责分工
(一)区商务局会同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宿州市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建立完善监管对象名录库,实施检查对象的随机摇号和任务派发,对抽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二)区商务局、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宿州市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指导本系统抽查业务工作,根据需要可以直接随机选派人员参加联合检查活动;
(三)区商务局、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宿州市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具体负责本辖区抽查工作,按要求开展实地检查,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事中事后监管平台,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
五、工作阶段
抽查工作从 2025年6月25日至 2025年9月30日,分为三个阶段。
(一)随机摇号阶段(6月25日至7月5日)。区商务局会同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宿州市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按照既定的抽查事项和比例,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待查单位,通过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派发至区商务局、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宿州市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宿州市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应及时登录平台接收抽查名单。
(二)实地检查阶段(7月6日至8月30日)。区商务局牵头成立联合检查组,会同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宿州市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抽查名单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研究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实地检查前应提前与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联系,一次性告知检查事项、检查时间以及需要提供的材料。实地核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执法人员应按要求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相关表格,并要求被检查人签字盖章。
(三)结果公示阶段(9月1日至 9月30日)。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抽查结果未公示视为未完成抽查”的观念,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行政处罚等信息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归集至监管平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检查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做好抽查各项工作筹划和准备,强化责任意识。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提高检查效能,统一调度,服从安排。确保“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随机抽查的宣传报道,争取监管对象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检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顺利推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一单两库”实施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对监管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并公开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四)严格工作纪律。检查过程中,严肃工作纪律,不得妨碍监管对象正常的日常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财务,不得谋取其它利益,不得开展与抽查工作无关的活动。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宿州市埇桥区商务局 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
宿州市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
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管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