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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LB020/201503-00001  信息分类: 本部门预算
 内容分类: 卫生、体育、医疗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
 成文日期: 2015-03-20  发布时间: 2015-03-20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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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文化广电旅游局预算情况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发表时间:2015-03-20 17:46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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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文化广电旅游局预算情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埇桥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有内设机构4个。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全局编制25人,目前在职30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17人。二级机构2个,文化馆编制36个,在职人员30个,离休2个,退休人员14个。图书馆编制12个,在职人员16个,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个。列入预算编制的局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有:曲艺厅、符离影剧院、人民剧院、花鼓剧团、杂技团。
二、部门(单位)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著作权和旅游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研究拟定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业和旅游业工作的管理意见、规章制度,制定相关的管理细则和管理措施, 并协调指导、监督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区文化事业、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业和旅游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规划指导全区文化产业发展,研究拟定全区文化经济政策,指导文化艺术经营和投资方向;协调文化事业发展的比例关系。
(三)指导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新闻出版设施建设,管理区级公共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设施。加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基层文化建设,促进基层文化设施标准化建设。
(四)管理全区文化艺术事业,指导文化体制改革,协调、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区性的重大文化活动和艺术演出活动。管理全区社会文化事业,研究拟定社会文化事业各种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协调全区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推进城乡文化艺术的普及和少儿文化事业的发展。
(五)管理全区文化艺术人才的培训,研究文化艺术科技发展的有关问题,组织文化系统的对外文化交流工作;管理公共图书馆事业,指导其业务建设,推动公共图书馆自动化、网络化和标准化建设。
(六)指导、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拟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和项目申报工作。
(七)管理全区电影事业,指导城乡电影发行放映网络的建设、调查和综合平衡工作。
(八)依法管理全区文化市场,监督实施文化市场的政策法规,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工作;研究拟定全区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演出市场、音像市场、娱乐业市场、美术品市场、网络文化市场。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和从事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等服务工作进行监管;依法查处文化市场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九)管理新闻出版事业,对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和复制、发行等新闻出版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管理全区出版物市场,组织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协调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监督管理印刷业,负责本辖区范围内著作权管理工作,提供著作权法律咨询服务,调解著作权纠纷,依法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
(十)贯彻执行国家广播电视宣传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把握舆论导向,围绕中央、省、市及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指导和管理广播电视宣传;研究、拟定相应的地方性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依法管理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制定规划,推进广播电视事业发展。
(十一)按照国家、省及市的统筹规划,对全区广播电视事业传输覆盖专用网进行规划和管理,保证安全播出。
(十二)研究拟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我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要产品开发,指导旅游企业市场开发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发展旅游的战略措施,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指导乡、村进行创造“国家(省)优秀旅游乡镇”工作。
(十三)组织全区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组织指导进行区域规划、开发、建设和旅游统计工作。
(十四)监督实施各类旅游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旅游标准和服务标准,组织旅游饭店、车、船等旅游设施定点工作。监督检查属地区域内旅行社,初步审查申报、注册旅行社。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十五)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贯彻国家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组织监督旅行社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和岗位培训、考核工作。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开展重要节庆日文艺活动。精心组织节目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文化艺术活动。做好2015年各类文化艺术班的培训工作,抓好基层乡镇文化活动的辅导工作,指导各乡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
(二)实施好公共文化服务惠民工程。完成2015年度民生工程建设任务。继续跟进符离镇沈圩村、夹沟镇夏刘寨村西二铺乡二铺村三个点的农民文化乐园建设,争取将符离镇沈圩村申报为2015年省级农民乐园示范点建设。
(三)加强文化市场日常管理,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活动,维护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市场秩序。加强文化旅游安全检查。
(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扎实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工作。
(五)加强非遗保护工作。积极申报非遗项目省级传承人。积极争取资金,修复符离沈圩古楼,做到修旧如旧。继续做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和鸿鹄苑修缮工作。
(六)推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推进动漫剧《孝圣闵子》制作进度。配合宣传部,推动居易文化产业园、闵祠孝文化园建设,规划、打造符离镇休闲观光旅游业,大力开展文化旅游招商引资工作,推动项目尽快实施。
(七)提升文化队伍素质。加强党风廉政,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推行政务公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文化系统干部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埇桥区文化广电旅游局2015年度可支配收入727.7万元(文化广电旅游局393.2万元、文化馆206.6万元、图书馆127.9万元),其中预算拨款收入697.7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30万元。支出预算727.7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597.5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30.2万元(文化广电旅游局87万元、文化馆11.2万元、图书馆32万元),用于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64.7万元(文化广电旅游局363.7万元、文化馆186万元、图书馆115万元),占91%;医疗卫生支出24万元(文化广电旅游局11.3万元、文化馆7.9万元、图书馆4.8万元),占3 %;住房保障支出39万元(文化广电旅游局17.5万元、文化馆13万元、图书馆8.5万元),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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