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906/202202-00013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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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商贸、海关、旅游,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2022-02-25 | 发布时间: | 2022-02-25 14:58 |
文号: | 区文旅字〔2022〕5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埇桥区2022年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意见 | ||
审核人: | 初审:沈露阳     复审:张彩荣    终审: 王运堂 |
各乡镇(街道)、区直相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进全区基层文化逐步繁荣,助力乡村振兴,结合埇桥区“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和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22年全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紧扣“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主题,精准落实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文化繁荣的总要求,坚决扛起文化振兴的政治责任,规划引领、顶层设计,把我区优秀传统文化、非遗文化、红色文化、文物保护与旅游产业紧密结合起来,扩大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以文化惠民为中心,为城乡居民提供更高质量的公共文化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持续按照《全省乡镇(街道)文化站评定标准》逐步推进提升,2022年重点做好大店镇梁场村、天门村、永安镇永安村、芦岭镇花庄村四个文化广场“空白村”建设,实现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覆盖率100%。全区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应补缺补差并做好日常维护,村级农家书屋及社区图书阅览室应有图书不少于2000册,报纸期刊不少于5种,室内阅览桌椅6套,办公桌1套。图书要有年份、标识、编号的标签,上架齐全,无丢失现象。开放时间每周不少于40小时且错时开放、有人值守、公示项目规范,明确管理人员及电话。图书借阅要有借阅记录,每年不少于500借阅人次。电子阅览室配备电脑不少于4台并联网。文化活动室配备电视机、音响、乐器、锣鼓及当地特色文化活动必需设备,以及棋牌桌、乒乓球案、羽毛球拍等,一套广播器材、一套体育健身器材(含篮球架等)。文化宣传“四墙”(有村史村情、乡风民俗、崇德尚贤、美好家园内容)。礼堂(讲堂)应满足召开党员群众大会,举办节庆典礼、文化仪式、文艺活动、村民议事、理论宣讲等功能的需要。文化活动广场面积达800至1000平方米。按照安徽省委宣传部关于城市阅读空间建设的通知精神,分四年完成“15分钟阅读圈”市区阅读空间建设任务,2022年计划推进港口社区、翠园社区、东方社区、滨河社区、春光社区、韩池孜社区、泰康社区、宿东社区、十里社区、津浦社区、八里社区、沱河社区共计12个城市阅读空间建设,打造“15分钟阅读圈”。在打基础的同时,重点打造一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亮点,依据积极性、基础条件、支持程度等,以点带面打造3—5个精品特色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3—5个精品农家书屋(含姜楼)、3—5支特色民间演出团体、2—3个不同题材的曲艺、文艺创作精品、3—5个取材新颖、立意高远的精品文化云上传视频(省级采用)、1—2篇文化惠民工程典型宣传报道(省级及以上)。
(二)全面落实文化惠民工程实施项目。各单位要把文化惠民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经得起各级民生办及人民群众检验。一是做好各级免费开放工作,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按照《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服务绩效评价标准》完成任务,并指导好乡镇(街道)分馆开展免费服务内容。文化站、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免费开放每周不少于40小时(节假日适当延长),免费开放项目标识更新及时、规范醒目(有开放时间、公共项目、服务管理人员姓名及电话),服务项目、文化产品接地气,群众参与度高,满意度评价指标逐步提升。免费空间要做好日常值守,积极应对省厅明察暗访。二是乡镇和村级加大对“送戏进万村”前期宣传、配合、支持工作并纳入考核、督查,切实解决观众少的短板问题。三是加强应急广播管理,及时维护维修,确保大喇叭村村通,个个响。四是加强农家书屋管理,配合完成图书更新任务,规范接收程序并及时上架。五是配合完成农村公益电影放映任务,及时与电影公司沟通,做好演出前期准备工作。
(三)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及各类知识培训。紧扣“喜迎二十大胜利召开”主题,在上级的安排指导下,开展好系列活动。如:省委宣传部下文要求开展“2022年我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联合下文要求开展的“2022年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市局转发《安徽省新时代现实题材创作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积极申报各类现实题材文艺作品等。另外,充分利用本土特色开展“乡村春晚”、“民俗踩街”、非遗展演等节庆活动。文化站每年组织综合性文化活动不少于4次;举办单项性文化活动(含展览、比赛、笔会、采风、研讨等)不少于8次;举办科普、法制、农技、文化生活、卫生健康等讲座、培训不少于12期;举办农家书屋管理员培训一年不少于1次;组织广场文体活动、面向特殊群体开展的活动不少于2次;组织指导、辅导所辖村(社区)开展文化活动,每年不少于6次,图片、影像资料及时归档并上传至文化云。
(四)注重发现培养乡土文化能人。依托“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加大考核、支持力度,重点培养一批扎根乡村、乐于奉献、服务群众的乡村文化骨干、非遗传人、民间艺人。注重发现、使用长期扎根基层,有责任心、有能力、具有深厚实践经验的本土文艺创新服务人才,积极投入到基层文化工作中。
(五)繁荣文化文艺精品创作。鼓励文艺创作,一是组建成立区级艺术创作生产辅导专家团队;二是组建若干支“深扎”小组,开展蹲点创作;三是实施“文艺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对在省、国家级刊物刊登的给予奖励。 利用当地特色历史文化、非遗传承保护、民间文化艺术等资源,创建打造具有特色影响力的文化名村,结合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建设,命名一批特色“**文化村”并予以授牌,扩大埇桥影响力。
三、工作保障与激励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乡镇(街道)党委半年不少于1次专题研究文化旅游工作;做到文旅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有分管领导,乡镇、村级文化服务中心有具体工作人员;及时配合文旅局各股室完成相关工作并及时报送相关材料;落实专项经费保障不低于3万元,站内各类台账资料归档规范、完整,按时参加区局工作会议。
(二)加强财政保障,确保文化服务运行顺利。全面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财政保障机制,把基本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纳入各级政府预算,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鼓励属地投入为主并做好“建、管、用”机制建立,纳入乡镇(街道)财政预算,设立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运行保障专项经费,形成稳定的财政保障机制。
(三)鼓励乡镇(街道)联合区文旅局开展各类文旅活动。提倡乡镇(街道)村(社区)多多参与、配合区文旅局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文艺、文旅、农旅融合的主题系列活动,渲染基层文化氛围,助力地方群众增收、经济发展。
宿州市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2月25日
宿州市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2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