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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711/202312-00124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内容分类: 其他,商贸、海关、旅游,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个人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
 成文日期: 2023-12-31  发布时间: 2024-01-02 10:44
号: 埇发【2023】11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中共宿州市埇桥区委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文旅融合彰显埇桥魅力加快建设高品质旅游强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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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宿州市埇桥区委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文旅融合彰显埇桥魅力加快建设高品质旅游强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发表时间:2024-01-02 10:44 责任编辑: 文化和旅游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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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宿州市埇桥区委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文旅融合彰显埇桥魅力加快建设高品质旅游强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区直各单位,区属国有企业:

《关于深化文旅融合彰显埇桥魅力加快建设高品质旅游强区的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宿州市埇桥区委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31日         


关于深化文旅融合彰显埇桥魅力加快建设高品质旅游强区的实施方案

 

为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彰显埇桥文旅魅力、讲好埇桥文化故事、探索埇桥旅游模式,提升全区旅游业现代化、品质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加快建设高品质旅游强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旅游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以旅游目的地示范引领、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示范、旅游能级提升、旅游消费引导促进、旅游品牌传播、旅游服务升级等“六大工程”为抓手,努力打造黄淮海休闲旅游和健康养老示范区,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埇桥注入强劲动力。

2.总体布局。充分发挥旅游资源优势和特点,着力构建“一城一环一路三带”总体发展格局,即:立足全域旅游导向,紧紧抓住中心城区发展,发挥好宿州古城在全域旅游中的中心带动作用。依托各镇街旅游资源、文化优势,打造多个特色旅游集聚区,加快构建城郊生态乡村休闲大环线。以自然生态、历史文化、山水田园等为主要特色,辐射带动生态康养与休闲运动旅游资源发展,把符离大道打造成连接宿徐的“一号旅游公路”。以水脉、文脉为经络,依托新汴河景观带、宿州大道等路网,打造以城市休闲与主题游乐为主题的旅游集聚带;以新206国道为主线,深度挖掘红色文化、主题乡村资源,打造埇桥东北部红色文化与户外拓展轴带;以培育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品牌示范,打造埇桥南部田园生活与乡村旅游轴带,推动全区景区景点“以线串点、以点带面”,形成点上有风韵、线上有风光、面上有风景的文旅度假目的地。

3.主要目标。到2025年,力争全区年接待游客达84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63亿元。到2027年,全区旅游产业实现多业态融合发展,建成一批富有文化、品质优良、体验丰富、绿色智慧的旅游项目,年接待游客超过105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84亿元。

二、实施旅游目的地示范引领工程

4.开发“一城一环一路三带”旅游资源。深入挖掘各种资源品类,积极引入“农、文、旅、商、体”等业态元素,全域推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加强科学规划统筹、重点项目引领,充分挖掘特色资源,着力开发具有生命力的大众旅游产品、具有体验性的互动旅游项目、具有创意性的文旅融合业态、具有吸引力的节庆赛事活动、具有乡土情的乡村旅游精品、具有竞争力的文旅基础设施、具有感召力的服务质量标杆,构建“一城一环一路三带”总体发展格局。(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发展改革委员会;配合单位:区文旅投、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

5.建设传统文化示范项目。提炼“运河文化、孝贤文化”地域特色文化标识,积极参与中华文明探源、考古中国等工程,推进大运河文化公园、小山口和古台寺考古遗址公园等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推动陈胜吴广起义遗址、赛珍珠纪念馆等文物保护单位活化传承利用,推出闵子祠·墓等一批孝贤文物景点。挖掘“诗词文化、曲艺文化、书法文化”及其衍生的埇桥历史文化名人资源,推动特色文化及其衍生的文化元素和文创产品融入旅游街区、景区、酒店(民宿)、线路等,打造埇桥人文旅游品牌。(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区文联、区文旅投,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依托三馆一院一中心建设埇桥区非遗展陈展销馆、文物展陈馆,加大优秀传统文化展陈展示及宣传。(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

6.建设红色传承示范项目。摸排梳理革命文物资源,申报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项目。传承弘扬抗战精神、淮海战役精神,创作一批红色艺术精品力作。聚焦皖东北抗日革命根据地、淮海战役等党史军史故事,抢救性保护一批革命文物与历史旧址,创建红色旅游景区、基地、精品线路,打造华东野战军后勤指挥部旧址、皖东北抗日根据地旧址等一批红色历史文化记忆场馆,做好革命文物陈列展览与宣传传播工作。(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配合单位: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

7.建设生态休闲康养示范项目。依托山水、田园、中医药集中种植区等特色资源,建设皖北天路、五柳景区、老海寺森林公园、永镇农旅康养等一批生态绿色康养示范项目,因地制宜创建一批天然氧吧和旅游休闲目的地。(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区民政局、区林业中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教育体育局、区气象局,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将符合条件的旅游民宿纳入疗休养活动住宿范围。(牵头单位:区总工会;配合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挖掘推出一批古镇古村、山水林湖等休闲节点和特色生态休闲康养旅游线路。(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林业中心,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

三、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示范工程

8.持续推进乡村旅游发展。以农文旅融合发展为主攻方向,统筹谋划、一体推进、重点突破,加强休闲旅游发展、和美乡村建设、传统村落保护,推动更多具备条件的村庄变景区、田园变公园、农房变客房、产品变商品。推动打造独具魅力的近郊乡村旅游目的地,举办汴河流韵·苏鲁豫皖四省曲艺展演、乾山庙会等活动,结合节庆、文化民俗打造乡村旅游发展的典范。鼓励各镇街积极开发农业观光、农耕体验、农事节庆、民俗演艺、采摘垂钓等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产品,打造特色旅游品牌。(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林业中心,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

9.持续做强乡村旅游精品。推深做实《宿州市埇桥区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优选彰显徽风皖韵具有皖北田园风光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积极打造1个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2个省级重点村、10个市级重点村,不断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项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积极招引乡村民宿项目,打造特色鲜明的民宿产品,按照安徽省民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实施民宿证照办理联审联批机制,创建提升一批等级民宿。(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市公安局埇桥分局;配合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发挥符离集烧鸡、夹沟香稻米等地理标志产品优势,培育一批“后备箱”基地,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商务局、区林业中心,符离镇、夹沟镇党委、政府)

10.持续提升乡村旅游运营水平。鼓励国有(集体)投资平台、知名旅游企业、社会资本,通过租赁、联营、委托管理、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等模式,深度参与乡村旅游运营。推动建设一批休闲旅游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园(点)、现代农业庄园等,因地制宜培育农业节事活动、星级农家乐等特色品牌。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有条件、有能力的村集体和村民入股旅游合作社、旅游企业,通过股份合作、就业带动、保底分红等方式,积极探索“三变”助推乡村振兴新途径。(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文旅投;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

四、实施旅游能级提升工程

11.持续提升景区发展能级。遴选条件成熟的景区实施“一景一案”改造提升。实施景区景点解说词标准化规范化提升行动,创建打造一批“席地而坐”景区景点。推进文化场馆优化旅游功能,积极创建A级旅游景区。深化政企联动、区镇(街道)联动,开发山地、城区、乡村休闲度假产品,做好本地游、小众游、休闲游和旅游生活化、健康化、品质化等消费新常态。引进、培育景区和度假区运营公司,盘活闲置低效资源,提升要素配置效能。到2027年,争创国家4A级旅游景区1处。(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

12.持续提升项目建设能力。实施重大旅游项目带动战略,强化“双招双引”,挖掘优质文旅资源,布局建设白居易古镇、高皇山小黄山、龙顶山景区等标志性、引领性旅游项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完善旅游重点项目清单,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旅游重点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清单,建立健全旅游重点项目督查调度机制,组织区领导分类联系调度,及时协调立项、审批、用地、资金、政策等方面难题。城乡建设、水利、农业、交通、林业等项目规划建设充分考虑旅游功能。(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文旅投;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林业中心,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

13.持续提升市场主体培育。积极筹建区文化和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引导涉旅国有平台公司,做大做优做强,提升旅游领域“运营造血”能力。支持文旅企业战略性并购和品牌化经营,到2027年培育年营业收入超亿元文旅企业1家以上。(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国资委);配合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扶持旅游电子商务、旅游专营机构、特色旅游企业加快发展,引导中小微旅游企业向“专精特新”型迈进。(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区商务局、区经信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14.持续提升“双招双引”水平。开展旅游资源普查和产业调查分析,联合投融资机构、研发机构、行业商协会,坚持延链、补链、强链,举办旅游招商项目推介、投融资对接会等活动,储备和推介一批优质文化旅游体育、数字创意产业项目,引进一批国内知名企业、“群主”“链长”企业、新型文旅企业。坚持重大项目“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教育体育局、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

五、实施旅游消费引导促进工程

15.打造旅游消费新链条。积极发展周边游、近郊游、短途游、微度假等新业态,扩大老年人旅游产品供给。配合开展“皖美好味道·风味宿州”活动,宣传推广经典名菜、特色小吃、体验店铺、主题街区和美食线路品牌,促进旅游、餐饮消费。(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招引全国优质连锁酒店品牌,鼓励新建新评、升级改造星级饭店和乡村民宿等。配合推出“宿州礼物”系列产品,促进老字号、老工艺做好新创意、新表达,打造一批特色文旅商品。通过旅游商品大赛、直播带货等形式,拓展线上线下营销网络。(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经信局,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

16.打造旅游消费新模式。推广“商业+旅游”模式,大力发展夜间食、购、游、娱、读、展等业态,推动演艺进景区、进街区、进综合体常态化演出,培育一批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牵头单位: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推广“体育+旅游”模式,依托“省十六运”的带动作用,打造汽车赛事、汽车文化、露营休闲等品牌活动,积极承办马拉松、篮球赛、网球大赛等赛事活动。(牵头单位:区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推广“科技+旅游”模式,深度挖掘科技创新、科教场馆,加快推动科普游,建设一批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科协、区文化和旅游局,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推广“工业+旅游”模式,深度挖掘沱河历史文化街区工业遗址和现代工业资源,建设一批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区经信局;配合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推广“X+旅游”模式,积极发展新业态,打造一批体验式、互动式、沉浸式“网红打卡地”。(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区商务局、区教育体育局,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

17.打造旅游消费新便捷。全面落实带薪休假、职工疗休养制度,鼓励弹性作息,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区总工会)建立健全研学旅行制度体系、课程体系,优化研学旅行客源团队备案监督机制,拓宽中小学研学旅行、劳动实践覆盖面。(牵头单位:区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持续举办“520”埇桥文旅惠民消费季等活动,鼓励景区景点、饭店民宿、演艺场所实行价格优惠,同时积极发放消费券,促进淡季和非周末旅游消费。不断提高全区旅游消费场所移动支付和互联网购票覆盖率,推进长三角居民服务“一卡通”在旅游观光、文化体验方面实现“同城待遇”。(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

六、实施旅游品牌传播工程

18.强化传播策划。瞄准300公里交通圈重点客源市场,策划重大营销推介活动,组织区域性文旅展会。借助传统媒体、融媒体传播平台和渠道,加强旅游品牌宣传,加大新媒体传播和短视频精准投放力度,扩大旅游品牌影响。(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19.强化创新营销。加强原创IP营销,利用文学、影视等艺术形式引导扶持主题创作与创意植入相结合,打造旅游热点。鼓励企业精准策划营销卖点,通过邀请网红打卡体验、设置互动话题、现场见面会等方式开展互动式兴趣营销。加强科技场景营销,探索借助元宇宙、扩展现实(XR)等新技术新形式,优化旅游项目虚拟体验、智慧体验,推进虚拟与现实相融合的体验营销。(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科技局)

20.强化引客行动。建立上下联动、区域联合、政企互动的全方位市场开发工作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精准分析客源,制定科学的引客策略。(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区工商联、区投资促进中心)深化地区间政商企多层次合作,推进产品互联、游客互送,深度开发长三角客源市场,大力开发淮海经济区和中原经济区客源市场。(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区工商联、区投资促进中心)加强与省内外大型旅行社合作,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积极贯彻执行《宿州市旅游市场系列奖补政策》,引进更多过夜游客。依托合作交流城区、区域协作联盟、行业商协会、连锁旅游企业等,组织开展市场开发活动。(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21.强化品牌打造。依托符离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品牌效应打造烧鸡产业展览馆,对烧鸡传统制作技艺、饮食文化、民风民俗等文化遗产进行搜集、研究和整理,收藏展示烧鸡历史、技艺、传承等相关实物、资料,充分挖掘符离集烧鸡历史文化品牌内涵。(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符离镇党委、政府)

七、实施旅游服务升级工程

22.进一步提升交通便捷化。有序开通旅游班车、旅游直通车等公共交通产品,丰富旅客联程运输服务产品,提升游客旅游便捷度。打造主线联通、支线成环、末端通达的慢游交通网络,畅通交通干线与乡村旅游区“最后一公里”。顺应自驾游发展趋势,加快“皖北天路”等旅游风景道建设。支持运输企业开发特色旅游专线、主题型专线等交旅融合产品。支持汽车客运站与旅游景区、旅行社合作,依法依规开展游客集散服务。(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林业中心,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

23.进一步提升服务智慧化。实施数字赋能行动,加强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打造高水平直播和短视频基地、沉浸式产品体验展示中心。为“学习强国、游安徽”等APP提供埇桥文旅优质内容,培育一批5G+智慧旅游应用场景和示范标杆。加强文旅、公安、交通、气象等部门数据整合,及时发布重点旅游景区、重要旅游节点等实时游客量、道路出行、气象实况和预警等信息。(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气象局,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

24.进一步提升监管精细化。提高旅游产业发展法治化水平,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完善投诉统一受理与快速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机制,筑牢旅游安全底线。深入推进文明旅游、志愿服务和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广大群众进一步增强文明旅游意识。加强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坚持做到文明经营、温馨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安全经营,持续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支持旅游行业协会完善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加强导游、讲解员业务能力建设,引入智能化讲解设备,提供个性化、定制化导游解说服务,满足游客多样化需求。(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区精神文明建设推进中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民政局)

八、加强政策支持

25.强化资金支持。区财政每年统筹安排支持旅游发展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主要用于景区景点设施提升、政策兑现、文物保护利用、非遗传承利用、乡村旅游发展等。(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26.强化融资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项目申报发行政府专项债券,提升旅游项目资产证券化水平。(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基础设施申报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员会;配合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针对行业特点,做深做实旅游及文创、民宿等投资项目,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信贷产品和服务,并将企业所获荣誉纳入授信评价,提高信贷额度,降低融资成本。拓展保险服务覆盖面,鼓励保险机构研发创新旅游保险产品。(牵头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财政局)

27.强化用地保障。将旅游项目发展用地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分级分类保障。可将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中预留的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支持乡村旅游等项目建设。适应乡村旅游用地需求,建立健全村庄规划留白制度,为暂不确定具体范围的旅游及配套项目预留空间和指标,根据建设需要及时办理用地和规划许可手续。旅游项目中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不征收、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保障重点旅游项目使用林地定额,依法依规办理林地使用手续。(牵头单位:区林业中心,配合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

28.强化队伍建设。将旅游人才纳入各级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纳入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紧缺人才、高层次人才认定相关工作。探索建立旅游人才激励机制,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组建旅游业发展智库和专家库,推动政产学研协同创新。(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区教育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探索“校村共建、企村结对”机制,建立乡村旅游辅导站,引导院校专家、乡村运营者等驻点指导、结对帮扶。(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

九、加强组织领导

29.健全领导机制。成立宿州市埇桥区加快建设高品质旅游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区委、区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区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统筹协调研究全区旅游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重点项目、重大事项,办公室设在区文化和旅游局。每年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召开一次全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区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各镇街(园区)充分参与,加强政策供给和业务指导,做好组织协调和责任落实,形成推动全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合力。(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区直有关单位,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

30.强化考核机制。将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纳入区委对各镇街(园区)、区直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牵头单位:区考核办、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分年度制定目标任务和行动计划,加强工作调度和评估督查。(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督查办公室)建立健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体系。(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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