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711/202001-00075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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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通知,综合政务,卫生、体育、医疗,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0-01-16 | 发布时间: | 2020-01-17 16:14 |
文号: | 埇卫妇幼〔2020〕1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宿州市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埇桥区2020年度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王芹     复审:孟婉    终审: 李际 |
埇卫妇幼〔2020〕1号
各乡镇、街道卫计办,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省卫健委《关于下发2020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目标人群指导数的通知》(妇幼函〔2020〕2号)精神,不断提高育龄群众优生优育意识,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制定了《埇桥区2020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宿州市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16日
埇桥区2020年度国家免费孕前优生
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面向基层、面向育龄人群,以计划怀孕夫妇为重点,真正体现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健康服务理念,落实保障措施。全面做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各项工作,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工作目标
让每一对计划怀孕夫妇都能享受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推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宣传指导、优质服务、技术支撑、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实现出生缺陷风险发生率逐步降低,出生人口素质逐步提高的目标。
(一)全面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
(二)计划怀孕夫妇孕前风险防范的意识有明显提高,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城乡居民全覆盖,常态化开展工作,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5%以上,逐年提高参检人群的妊娠率;
(三)符合参检条件的贫困人口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发放率、咨询指导服务率达100%。
三、检查对象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埇桥区户籍、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夫妇,在计划受孕前4-6个月内进行检查。
(二)在埇桥区居住满半年、符合生育政策计划4-6个月内怀孕的流动人口夫妇。
(三)符合上述条件的夫妇每孩次可接受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如果符合条件的夫妇在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一年后未怀孕,或怀孕后出现流产、死胎、死产等再次准备怀孕时,应根据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自费接受孕优项目检查。
加强和民政部门对接,做好新婚人员的信息交流,及时动员新婚待孕夫妇在婚检同时参加孕优项目检查。
四、服务内容
免费孕前健康检查服务内容主要包括:1.优生健康教育;2.病史询问;3.体格检查;4.临床实验室检查共15项:血常规、尿常规、白带常规检查、血型、血糖、肝功能、乙型肝炎血清学五项、肾功能、甲状腺功能、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弓形虫、梅毒螺旋体、沙眼衣原体、淋球菌;5.影像学检查1项:妇科超声常规检查;6.风险评估;7.咨询指导;8.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
五、服务机构
1.各乡镇、街道卫计办,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孕优对象参检的组织工作。
2.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妇计中心)及设置“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点”的相关乡镇卫生院负责孕优对象的医学检查工作。
3.区卫健委负责实施监督管理。
六、工作程序
(一)目标人群确认。
各乡镇(街道)卫计办收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计划怀孕夫妇(含流动人口)信息,确认本辖区内免费服务对象。
(二)提供免费服务。
一是区妇计中心及设置“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点”的相关乡镇卫生院负责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各项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乡镇(街道)卫计办、卫生院配合区妇计中心开展相关工作,承担基本信息采集、健康教育、评估告知书发放、一般人群咨询指导、开展早孕和妊娠结局随访等工作。
二是乡镇(街道)卫计办、卫生院开展健康教育,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
三是区妇计中心根据各乡镇(街道)需要,利用流动服务车,随时到各乡镇(街道)卫计办、卫生院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
七、服务流程
为切实方便参检群众,2020年度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采取站内检查和站外检查两种模式。具体如下:
(一)站内检查模式
区妇计中心常年在原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内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各街道及其他乡镇在预约时间内没参加检查的人员,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卫计办出具的育龄妇女卡片,直接到区妇计中心参加检查。
(二)站外检查模式
一是区妇计中心根据各乡镇(街道)需要,结合实际,利用流动服务车,根据预约时间安排到各乡镇(街道)卫计办、卫生院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
二是在参检对象较多或距城区较远且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符合检查条件的乡镇设置“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点”,区妇计中心负责对站外设置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点”开展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工作。2020年度全区暂在褚兰镇卫生院、栏杆镇卫生院、夹沟镇卫生院、时村镇卫生院、永安镇卫生院、大泽乡镇卫生院、芦岭镇卫生院、桃园镇卫生院设置“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点”,各单位可结合本乡镇区域实际,组织安排参检对象夫妇到上述8个乡镇卫生院进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八、资金管理与结算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按照国家确定的结算标准,按照承担的服务项目,经质控、考核后,年终统一据实结算。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配套工作经费,合理安排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经费使用。主要用于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B超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跟踪随访、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宣传教育等工作。
九、工作职责
(一)区卫健委:1.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查指导和考核评估;2.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宣传倡导,动员服务对象自觉参加免费检查。
(二)区妇计中心:1.开展健康教育;2.对全区各乡镇开展业务指导和督查,对乡镇孕优项目管理人员、技术服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3.制定操作流程,承担各项检查任务,对检查结果形成评估建议;4.负责将评估为高风险人群的检查结果告知检查对象,并进行优生咨询,指导进一步检查、治疗或转诊;5.指导乡镇卫生院、卫计办完成早孕和妊娠结局随访;6.安排专人收集管理信息资料,定期统计、汇总、分析、上报数据,建立优生健康信息档案;7.承担婚检同时参加孕优人群的检查工作;8.承担宿马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鞋城管委会、高新区目标人群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三)卫生院:1.开展健康教育;2.依据卫计办填写的基础信息表和育龄妇女卡片在国家网站上建立档案;3.开展妻子和丈夫的一般情况、体格检查和临床实验室检查,及妻子的B超检查,并按照规范填写纸质病历和录入国家孕优系统内。临床实验室检查包括:男性:尿常规、血型(包括ABO和RH阳/阴性)、肝功能、肾功能、乙肝五项检测、梅毒筛查。女性:血常规、尿常规、白带常规、淋球菌检测沙眼衣原体感染检测、血型(包括ABO和RH阳/阴性)、乙肝五项检测、梅毒筛查、血糖、甲状腺、优生五项筛查)不能开展的项目及时将血液标本送至区妇计中心临床实验室检测;4.规范填写《家庭档案》并按要求录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各系统,纸质档案不能有错误、涂改、漏项,电子档案不能有错误、漏项,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一致,建档后一个星期必须完成,修改率<4.5%,删除率<1%,杜绝过期档案;5.已录入系统的《家庭档案》要在每周五归纳上交区妇计中心进行评估存档。乡镇卫生院负责打印、组织发放《评估告知书》并对评估为一般人群的参检群众进行优生咨询指导。
(四)卫计办:1.负责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宣传咨询、组织发动;2.开展健康教育,做好健康教育资料收集整理;3.负责签订《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知情同意书》,采集参检夫妇基本信息,填写《家庭档案》基础信息;4.负责抽调临床技术人员配合区妇计中心完成检查工作;5.负责打印、组织发放《评估告知书》并对评估为一般风险人群进行优生咨询指导;6.开展早孕及妊娠随访,填写《早孕随访记录表》及《妊娠结局记录》和《出生缺陷儿登记表》,填表完成后上交区妇计中心,并对随访信息及时录入信息系统;7.负责要做好组织参检的安全工作。
(五)村(居)级:1.负责入户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告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要意义;2.对新婚、待孕及出生缺陷高危人群进行调查登记,常态化组织参检并每月汇总上报乡镇街道卫计办;3.协助乡镇街道卫计办送达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评估建议告知书;4.收集报告早孕及妊娠结局线索,协助乡镇街道卫计办完成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工作。
十、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实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关系国计民生,是一项民生工程。区卫健委成立埇桥区2020年度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埇桥区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技术指导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各单位务必要将免费孕前优生项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加强统筹协调,确保项目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广泛开展宣传。要充分发挥广播、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使计划怀孕的夫妇了解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要性,知晓优生科学知识,建立科学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人群覆盖率。
(三)强化质量控制。一是区卫健委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专家进行质量控制,规范操作流程。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定点服务机构,要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要强化实验室质量控制,完善标本采集、储存、运送、接收、检验、报告发放等标准操作规程,重视实验室生物安全,妥善处理医疗废物。检查使用的医疗仪器、试剂和耗材必须是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合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