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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762/202004-00024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内容分类: 介绍,综合政务,卫生、体育、医疗,个人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0-01-20  发布时间: 2020-01-20 15:25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领导解读】埇桥区卫生健康委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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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解读】埇桥区卫生健康委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发表时间:2020-01-20 15:25 责任编辑: 李际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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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解读】埇桥区卫生健康委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日前,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喻玮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

当前正值冬春季节,系流感、人感染H7N9禽流、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易发期,特别是国内部分地区报告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并存在流行风险,形势相当严峻。

二、起草过程

为切实做好相关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有效预防控制疫情扩散和传播,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制定此通知。

三、工作目标

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省内疫情动态,注意疟疾、登革热、中东呼吸综合征、寨卡病毒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输入风险,做好防范准备。按要求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及时提出相关防控建议。各级医疗机构要进一步规范发热门诊建设,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尽早发现病例,及时、准确报告疫情。区级公立医疗机构对有相关接触史的流感样病例要及时采样进行甲型流感初筛,对初筛阳性的,可使用抗病毒药物(磷酸奥司他韦等)及时进行治疗 ,不必等候最后确诊结果;流行季节,基层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截留发热病人。区疾控中心要做好疫情审核、分析和预警预测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及流动人口聚居地的疫情监测与报告。一旦发现相关疫情,疾控中心与医疗机构要密切配合,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疫点处理及病例救治,及时有效地采取防控措施。

四、主要内容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责任意识

    2.加强监测预警,做好疫情处置

3.开展技术培训,完善物资储备

4.开展健康教育,加强正面舆论引导

5.加强协调配合,推进联防联控

6.加强督查,强化责任追究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网络、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多种宣传媒介加大流感、人感染H7N9禽流感、麻疹等急性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力度。积极发挥12320公共卫生公益热线的作用,使社会公众了解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危害、传播途径与预防方法,提高全社会防控意识和能力,正确引导群众科学认识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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