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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762/202008-00008  信息分类: 机构简介
 内容分类: 公告,组织机构简介,个人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3-11-29  发布时间: 2023-11-29 11:34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宿州市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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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发表时间:2023-11-29 11:34 责任编辑: 卫生健康委员会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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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上级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区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组织深化全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精神卫生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落实《烟草控制框架条约》。

(七)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落实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机构中西医结合工作,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承担保护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责任,组织开展中医药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

(十一)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有关工作。

(十三)协调推进本领域非公党建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二)人事股

(三)规划财务股

(四)综合监督股

(五)疾病预防控制股

(六)医政医管股

(七)基层卫生健康股

   (八)妇幼老龄健康股

(九)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十)中医药股

   (十一)机关党委

三、办公地址

宿州市埇桥区凤鸣路与子骞路交叉口东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五、主要负责人:王驰

六、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57-3046004

七、网站地址

http://www.szyq.gov.cn/public/column/6623443?type=4&action=list

八、邮政编码

邮编:234000

九、办公邮箱

邮箱:yqqwsjs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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