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762/202109-00016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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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通知,综合政务,卫生、体育、医疗,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1-09-22 | 发布时间: | 2021-09-22 14:09 |
文号: | 埇卫办〔2021〕1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印发2021年埇桥区卫健系统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夏胜亮     复审:孟婉    终审: 李际 |
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管民营医院,委直属单位,委机关各股室:
根据《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埇桥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扎实推进2021年全区卫健系统垃圾分类工作,结合卫生健康系统工作实际,制定了《2021年埇桥区卫健系统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宿州市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22日
2021年埇桥区卫健系统
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2021年全区卫健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埇桥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年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卫健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动员全区卫健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实现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为建设美丽埇桥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广泛宣传动员,保障资金投入,强化广大干部职工示范带头作用,引导群众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提高群众认知度、参与度。
(三)主要目标
扩大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年底前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90%;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统一生活垃圾分类容器的规格、颜色和标识;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模式,加强精准投放和日常监督管理,生活垃圾准确率持续提升。
(四)组织领导
成立全区卫健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卫健系统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研究、部署,统一领导全区卫健系统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创建办,负责全区卫健系统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各单位台建立相应的工作领导组织,负责本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二、分类要求
各各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以“三分法”为基本要求,即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垃圾作为强制分类对象;单位有食堂的,必须对“餐厨垃圾”进行源头单独分类收集;医疗废弃物严格按照医疗规范要求处置,单独存放,单独管理,单独运输。建筑(装潢)垃圾、大件垃圾,原则上与生活垃圾分开,单独分流处理。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在达到基本分类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分类。
三、分类方式
按照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设置。
(一)有害垃圾投放
垃圾产生单位按照便利、安全、快捷原则设置专门容器。单独储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容器并标识。
(二)餐厨垃圾投放
单位及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蔬菜瓜果等易腐废弃物,对应投放餐厨垃圾容器。
(三)可回收物投放
因地制宜设置可回收物投放容器。
(四)其他垃圾投放
上述三类之外的生活垃圾投入到其他容器。
(五)医疗废弃物投放
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置标准单独存放、处置。
四、重点工作任务
(一)制订方案
各单位要根据埇桥区卫健系统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订本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规范工作程序,切实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
(二)组织培训
各单位要根据垃圾分类知识在本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全覆盖培训工作。各单位培训指导广大干部职工明确垃圾分类的目的、意义,认识垃圾分类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普及垃圾分类怎么分、如何分。
(三)广泛宣传
各单位要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宣传单或宣传折页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单或宣传折页必须人手一份。开展一次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培育全员参与的“行为自觉”,持续营造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明确分类标准,掌握正确分类投放方法,提高分类知晓率和投放正确率,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养成勤俭节约、自觉分类、绿色环保的工作生活习惯。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的分类和减量,并将垃圾分类的文明习惯带进家庭、带入小区。
(四)配置设施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配置分类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容器容积可根据服务区域大小及人流量多少选择相应的规格和数量。公共区域垃圾收集器摆放在显著位置并张贴垃圾分类标识图。
1.每个办公室内配置不少于1个双桶式分类垃圾收集容器(可回收物、其他垃圾)。
2.各楼层过道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不少于1组。住院部各楼层设置至少1处餐厨垃圾收容器。
3.单位主要出入口、大厅、办公区域的每层楼梯处、电梯口等公共区域设置不少于1组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4.食堂、配餐间等提供餐饮服务的区域,设置餐厨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其中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数量按需配备。
5.室外道路边、每栋楼至少应配备一组含有害垃圾收容器的四分类组,有害垃圾收集点应设置在有人监管的区域。
(五)收集转运
各单位要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抛洒、倾倒或者堆放。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清运时间根际实际需要确定。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要求,严格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时贮存、集中处理等,杜绝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理的情况发生。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卫健委组织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和考核,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充实人员力量,全面统筹协调推进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
(二)加强法制保障。坚持依法治理,严格落实《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行动,通过教育、处罚、拒运和纳入社会征信体系等方式约束行为,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法治保障水平。
(三)严格规范管理。各单位要建立本单位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及管理制度,建立台帐,记录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做好工作信息收集。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每月向区卫健委创建办报送垃圾分类工作信息。各单位要指定一名联络员(请于9月30日前将名单发送至爱卫办邮箱qwjwcjb@126.com,联系电话:3035615)。
(四)完善经费保障。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资金投入,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
(五)严格督导考核。区卫健委将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纳入单位考核。各单位要组织对相关科室开展督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指导按时完成整改,确保全区卫健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关于印发《2021年埇桥区卫健系统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方案》的通知(1).pdf
关于印发《2021年埇桥区卫健系统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方案》的通知(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