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762/202111-00011 | 信息分类: | 上级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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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介绍,卫生、体育、医疗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1-11-27 | 发布时间: | 2021-11-27 14:35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部门解读】《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4年)》解读 | ||
审核人: | 初审:孟婉     复审:孟婉    终审: 李际 |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印发的《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国卫医函〔2021〕169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印发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国卫医发〔2021〕37号),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决定自2021-2024年,在全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中开展“廉洁从业行动”,持续纠治医疗领域的不正之风,维护医疗行业公平正义,推动新时代行风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起草过程
按照进一步优化行风管理、改善廉洁从业水平的要求,我委在认真学习国家相关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起草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4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征求相关方面意见并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参考国家《行动计划》框架体系,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从4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持续纠治医疗领域的不正之风,推动新时代行风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自2021年至2024年,在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集中开展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采取“三个一批”措施,即批评教育一批、通报处理一批、严肃清理一批,持续保持对“红包”、回扣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内行风建设工作体系,为医疗卫生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切实保障。
(二)重点任务:一是强化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坚持党对行风工作引领作用,强化行业作风教育,开展集中学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二是强化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健全完善行风管理体系,压紧压实行风建设主体责任,着力构建打击“红包”、回扣长效机制。三是强化内部管理,遏制“红包”行为。细化明确“红包”内容,加大纠治“红包”力度,清除“红包”产生空间,强化“红包”防控措施。四是加大惩治力度,清除回扣乱象。严防收受回扣行为,严格执行招采纪律,严控药品耗材使用,严惩违规违法人员。
(三)实施步骤:行动时间为2021-2024年,分3个阶段实施,即学习动员阶段(2021年12月底前),查摆整治阶段(2022年1月-2024年6月),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7月-2024年11月)。
(四)工作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二是发挥机制作用,加强部门联动;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舆论阵势;四是发挥示范效应,开展典型带动;五是强化监管措施,严肃处罚问责。
四、政策咨询
医政医管处 时南军,电话:0551—62998064;
中医药服务管理处 吴小东,电话:0551—62998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