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762/202401-00013 | 信息分类: | 公共卫生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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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卫生、体育、医疗,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4-01-09 | 发布时间: | 2024-01-09 15:35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公布2023年12月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 ||
审核人: | 初审:闻修远     复审:宋晓舒    终审: 李际 |
2023年12月(2023年12月1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27种101147例。
无甲类传染病发病、死亡报告。
乙类传染病中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灰、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乙脑、炭疽、白喉、新生儿破伤风、血吸虫病、人感染H7N9禽流感9个病种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9种乙类传染病共报告14329例,死亡63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梅毒、肺结核、淋病、猩红热,占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6.66%。
丙类传染病中除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3个病种无发病、死亡报告外,共报告8种86818例,无死亡病例报告。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流行性感冒、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9.24%。
冬季天气寒冷,室内空气流通减少,呼吸道传染病处于发病高峰,安徽省卫生健康委温馨提示广大居民,在预防流行性感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支原体感染、水痘等呼吸道传染病的同时,还要重点预防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病和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