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762/202405-00037 | 信息分类: | 医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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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卫生、体育、医疗,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4-05-23 | 发布时间: | 2024-05-23 09:32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2024年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工作情况 | ||
审核人: | 初审:张黎黎     复审:宋晓舒    终审: 李际 |
(一)认真组织,加强协调配合。区卫健委统一领导,区卫生监督所、区计生监察大队、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等应积极配合,保障抽调监督协管人员、车辆及时到位。各行动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充分发挥联合执法优势,采取有力措施,认真严格执法,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设立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注重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邀请新闻媒体结合典型案例处理等,开展跟踪式报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单位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建立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五)严肃纪律,规范执法行为。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工作期间严禁饮酒,严禁“吃拿卡要”;严禁借工作之便干扰案件的办理;对严重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者,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卫生健康执法人员要着制服、出示执法证件,带执法文书,每组佩戴执法记录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