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762/202407-00031 | 信息分类: | 卫生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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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公告,卫生、体育、医疗,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4-07-25 | 发布时间: | 2024-07-25 15:03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宿州市埇桥区杨*永中医综合诊所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 ||
审核人: | 初审:毛似军     复审:宋晓舒    终审: 李际 |
2024年埇桥区生态环境保护大排查大整治卫健委卫执法人员日常巡查发现,杨*永中医综合诊所医疗废物暂存点未设防蚊蝇设施问题,我委立即责令区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大队现场监督指导杨*永中医综合诊所暂存点未设防蚊蝇设施问题,进行整改完成。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如下:
整改问题:宿州市埇桥区杨*永中医诊所医疗废物暂存点未设防蚊蝇设施问题。
我委对宿州市埇桥区杨*永中医综合诊所医疗废物暂存点未设防蚊蝇设施现象进行回访检查,现场执法人员对该诊所医疗废物暂存点、输液大厅、治疗室指导整改,已整改完毕。
生态环境损害追偿情况:经现场勘查,该问题环境影响轻微,未涉及生态环境损害追偿。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成效:现场核查,严格要求杨*永中医综合诊所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规范,结合该诊所实际情况,制定医疗废物相关的各项制度已上墙,并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该处已完成整改,执法大队不定时督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8月3日,共10个工作日)向区卫生健康委反应,0557-3046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