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191762/202512-00005 | 信息分类: | 饮用水卫生安全 |
|---|---|---|---|
| 内容分类: | 公告,卫生、体育、医疗,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成文日期: | 2025-12-04 | 发布时间: | 2025-12-04 08:59 |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 名称: | 【民生公示】2025年埇桥区第四季度饮用水水质检测结果公示 | ||
| 审核人: | 初审:徐磊     复审:李自强    终审: 李际 | ||
根据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饮用水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皖卫传{2019}196号)文件要求,现将埇桥区2025年第四季度集中供水(用户水龙头水)水质检测结果公示如下:
监测点设置24个乡镇,监测24份用户水龙头水样,覆盖24个乡镇、覆盖率为100%。监测点分别为:符离镇李桥村、顺河镇万桥村、夹沟镇辛丰村、曹村镇曹村、支河镇曹庄村、杨庄镇杨庄村、栏杆镇大旺村、解集镇解集村、褚兰镇后程村、时村镇东风村、苗安镇双盛村、蒿沟镇赵楼村、桃沟镇戚庄村、永安镇永安村、灰古镇碾盘村、朱仙庄镇朱庙村、大店镇静安村、芦岭镇路口村、大泽乡镇大韩村、桃园镇桃园村、蕲县镇灯塔村、永镇关湖村、大营镇镇东村、西二铺镇沈家村。
检测指标为:常规指标。
判定标准:检测指标中出现1项及以上指标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规定限值的,该份水样判定为不达标。
监测水样24份,达标24份,水样达标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