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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LB023/201708-00016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7-07-04  发布时间: 2017-07-04 17:07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人大十届一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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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州市埇桥区人大十届一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答复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审计局发表时间:2017-07-04 17:07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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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州市埇桥区人大十届一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马兆团代表:

我单位对你提出“关于302省道两侧建设花木绿色长廊的建议”(人大建议15号),现答复如下:

1、目前302省道林带是2008年栽植的杨树,现在还不足10年,树木正处在生长高峰时期,现在不宜更新。

2、我区是全国的杨木产业之乡,一是杨树在我区生长速度快、树干通直、村质优良,是当前较好的板材加工原料。二是杨树的树体高大、树冠宽阔、根系发达,防护效果较好。因此是我区目前用材林、防护林树种的当家树种。你建议将302省道两侧杨树采伐,栽植观赏花木类景观带,需待树木进入成熟期后更新。树木更新后,在征求沿线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区政府统一制定规划方案,统一实施。


联系单位:宿州市埇桥区林业局

联系电话:0557-3695978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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