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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LB023/201708-00016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7-07-03  发布时间: 2017-07-03 17:13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45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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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州市埇桥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45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审计局发表时间:2017-07-03 17:1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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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州市埇桥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45号提案的答复

蒋翠玲委员:

我单位对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村村通公路建设与管理”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十一五”村村通工程路面宽度较低,给会车造成不便,影响了交通的畅通。自2016年以来,我区实施的“十三五”民生工程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扶贫工程等项目工程道路宽度均按照4米以上宽度修建,确保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二、“十三五”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扶贫工程日前已基本完成,路肩正在逐步培护中。

三、近期,我们将对农村公路规划进行上网公开招标,选择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全区的农村公路进行规划。对通向小学及村部还未硬化的道路以及断头路,我们将积极争取上级指标,予以修通。

四、自2006年起,我区先后实施了农村公路“十一五”村村通工程、“十二五”网化工程、“十三五”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交通部门投入的资金约达10亿元,明年预计将实施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继续加大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五、目前,全省在农村公路普遍存在“重建轻养”的问题,我区也存在养护管理滞后的状况,我们已着手推进养护管理市场化试点,下一步将推广全区建立养护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多年来,我们交通部门自我加压,不断加强建管养工作,但乡镇因财力薄弱,相对滞后,我们将积极建议区政府出台农村公路建管养目标责任考核,促进农村公路的建设。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埇桥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557-3907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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