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B023/201702-00063 | 信息分类: | 制度与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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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4-07-22 | 发布时间: | 2014-07-22 15:49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埇桥区出台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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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强化财政建设资金监督,建立决策科学、投向合理、动作规范、监管严格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近期,宿州市埇桥区政府出台《埇桥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分别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投资计划管理、资金管理、建设管理、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办法》强调以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项目、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项目、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等为政府投资重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协同管理的工作机制。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和财政直接拨付资金制度。
《办法》明确提出了区发展改革、财政、审计、国土资源、住建、规划、环保、监察等部门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过程中行使各自职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计划、政府决策、部门审批、资金使用、建设实施、稽察监督、竣工验收、资产移交等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特别提出了区审计机关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确保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安全,进一步促进政府投资项目效益最大化,提高投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