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80X/201811-00040 | 信息分类: | 制度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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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财政、金融、审计、统计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18-03-22 | 发布时间: | 2018-03-22 17:07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埇桥区审计局新闻发言人制度 | ||
审核人: | 初审:     复审:    终审: |
为促进审计机关与媒体、公众之间的信息沟通,及时准确向社会和公众通报重大决策、发布重要审计信息、解读审计相关政策,方便社会公众及新闻舆论对审计工作的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的设立
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由局领导担任,情况特殊的,由局领导指定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有关审计工作的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要的审计结果公示,介绍有关审计重要事项和工作进展情况。
(二)就审计机关出台的新举措、新机制,以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解释。
(三)及时就涉及审计工作的重大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发布信息,明确观点和立场,介绍所采取的措施和工作进展情况。
(四)针对社会上有关审计机关的不实言论和消息给予澄清;
(五)发布其他需要向社会公布的审计信息。
三、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信息的主要形式
(一)通过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气会发布新闻信息。
(二)通过互联网(埇桥区人民政府网站、埇桥区审计局网站)发布新闻信息。
(三)通过书面形式发布新闻通稿。
(四)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向新闻界发表谈话发布新闻信息。
四、新闻发布会的内容
(一)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部署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内容。
(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工作目标进展情况。
(三)涉及审计局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重大突发性事件。
(四)工作中涉及全州性的重要事项。
(五)需要发布的其他事项。
五、新闻发布会的审批与管理
(一)新闻发布会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局机关召开新闻发布会,须到区委宣传部履行审批手续,获准后方可举行。
(二)新闻发布会内容和主题的确定,可由局办公室根据区审计局阶段性工作特点和需要直接提出。
(三)例行的局新闻发布会,由局分管局长审批;涉及全局性工作的新闻发布会,根据局有关会议决议或局长批示进行;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按照上级部门和区委宣传部的有关规定审批。
六、新闻发布会纪律
(一)新闻发布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举办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所发布的内容要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如需变动,要重新审批。
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宿州市埇桥区审计局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