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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80X/201810-00004  信息分类: 网上政务服务
 内容分类: 公告,财政、金融、审计、统计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18-09-30  发布时间: 2018-09-30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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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埇桥区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18年9号:关于埇桥区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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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18年9号:关于埇桥区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审计局发表时间:2018-09-30 14:54 责任编辑: 审计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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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18年9号:关于埇桥区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2018年93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和《安徽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2018年4月16日至6月30日,桥区审计局对桥区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桥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桥区地税局2017年度税收征管情况,并对桥区水利局等3个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按照省、市审计机关重点事项上下联动审计的要求,审计了桥区普惠性学前教育、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等事项,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财政等部门按照省、市财政工作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紧紧围绕年初既定目标,分析研判收入形势,统筹安排各项支出,在加快支出进度的同时,着力深化财政改革,创新财政体制,细化部门预算编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加大财政监管力度,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财政改革扎实推进。一是积极推行预算管理公开化,提高政府管理水平。为此,区财政局制定了《2017年预算公开工作方案》,并要求全区除涉密部门外,区直部门(包括乡镇)103家预算单位全部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在规定的网站上全面公开预算,做到资金来源明确,预算安排说明清晰,社会公众清楚知晓。二是加强盘活存量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制定《桥区盘活财政沉淀资金自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了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常态化机制,着力盘活了财政存量资金,2017年区本级累计盘活存量资金2.79亿元,其中:清理财政专户资金1.35亿元,部门结余结转资金1.44亿元,统筹用于重点亟需领域支出。三是科学细化目标管理,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出台了《关于印发桥区财政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级预算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桥区压缩一般性支出实施工作方案》等文件,着重从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流程,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重点压缩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一般公用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等方面入手,逐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在编制环节还引入了绩效预算审核管理,对各类发展性项目资金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和评估,将审核评估的情况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加强基本支出规范标准和制度建设,建立依人、依物的定额标准控制体系;对项目预算按照资金类别、项目主管部门进行归类区分,进一步细化项目支出内容。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一是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依法加强收入征管。通过创新征管机制,积极开展财税部门税收协管工作,加强税收分析预测,扩大联合办税范围,实现涉税信息共享,挖掘增收潜力,切实做到应收尽收;深入推进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健全非税收入征管机制,切实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征管。2017年,全区完成财政收入38.32亿元,比2016年增收4.82亿元,增长14.4%。二是强化综合治税,确保取得预期成效。根据《宿州市桥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税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成立了桥区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区各成员单位利用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大力加强信息管税,全面提高涉税信息利用率,确保涉税信息应用质量,通过对信息的分析、比对、处理,共查补税款约6000余万元,实现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社会综合治税取得了显著效果,真正的达到堵塞漏洞、促进增收的作用。

——重点支出得到保障。一是建立相关制度,确保支出加快进度。为落实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区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政办[2016]7号)文件,强调各预算单位要高度重视


预算支出执行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改变“重收入、轻支出,重分配、轻管理,重投入、轻绩效”的观念,共同营造各司其职狠抓落实、科学有序推动支出的良好局面。另外,我区还建立了预算支出通报制度,采取周通报、月调度,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进度、盘活存量资金支出进度、扶贫资金四项指标支出进度进行通报。二是着眼重点项目,确保扶贫民生支出。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支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认真执行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继续从严控制一般行政性支出,集中财力支持脱贫攻坚和民生支出。认真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2017年民生支出61.55亿元,占全区公共预算支出的89.64%,为全区民生改善和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问题整改成效较好。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区人大、区政府的部署,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区审计局按项、逐条跟踪督促。目前,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都得到了整改,但往来账款清理不及时以及预算收入入库不及时等问题尚需加大力度进一步整改。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17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收入223753万元,为预算的109.86%,加返还及转移支付464463万元、政府债务收入25114万元、调入资金188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000万元、上年结余948万元,收入总计746160万元。经综合调整后的区级支出预算为691655万元,实际支出686691万元,为预算的99.28%,加上解支出2959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825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85万元,支出总计741196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4964万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2017年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财政运行中仍出现未有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资金管理法规的情况,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收入未及时上缴入库。

(二)部分单位预算执行不到位涉及资金。

(三)以前年度借出专项资金未收回。

(四)未据实编制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

(五)项目未按计划实施437.50万元。

(六)部分企业欠缴土地出让金。

(七)部分工程项目未实行监理。

二、埇桥区地税局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2017年,区地税局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力度,落实税收征管制度,强化依法治税,坚持以依法行政和纳税服务为重点,同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深入开展经济税收形势分析及重点行业分析,扎实推进纳税评估和税收稽查,实现了地税收入平稳较快增长,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申报未征城镇土地使用税140.16万元。

(二)应退未退企业所得税15.52万元。

(三)多预征土地增值税11.75万元。

(四)应申报未申报土地增值税10.85万元。

三、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为了解区直部门具体预算执行情况,桥区审计局结合区本级预算执行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区直3个部门的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结果看,2017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预算收支合规性进一步提高,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二)截留坐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5.82万元。

(三)截留非税收入20万元。

(四)无预算支出9.42万元。

(五)往来账款清理不及时。

四、省、市上下联动审计有关情况

根据省、市审计机关安排,本次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同时开展了普惠性学前教育、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农业产业化资金情况等事项的上下联动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普惠性学前教育审计方面

1.民办普通幼儿园(看护点)存在违规收费现象。

2.未及时分配项目资金

3.未建立学前教育管理系统。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审计方面

1.未按最低标准足额发放养老金。

2.未按规定代缴特困群体保费6.9万元。

(三)农业产业化资金审计方面

项目未按计划实施,结余40万元。

五、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一)闲置资金396.46万元,未充分发挥效益。

(二)部分人员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动态监管不到位。

(三)部分公共租赁住房闲置。

六、财政扶贫资金审计情况

(一)产业扶贫到户资金入股企业尚未实施项目。

(二)产业扶贫到户资金入股企业未设置账簿,管理不规范,资金安全存在隐患。

(三)违规改变小额贷款用途。

七、审计建议

(一)全面加强预算管理,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区财政应坚持全面预算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做到收入及时入库,支出及时拨付,往来款及时清理,并提高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率,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的日常监督,确保区本级预算完整、准确、高效。

(二)依法依规按章办事,确保资金有效使用。相关部门、单位应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时推进项目实施并实行严格的监理制度,避免资金闲置,确保发挥资金应有效益;按标准足额发放养老金;及时收回欠缴资金,不挤占、截留专项资金及其他收入,及时清理往来款项,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三)规范税收征管操作,严格实施税收征管。区地税局应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规范税收征管工作,加税收稽查力度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各项税收缴退事宜,做到应收尽收、应退尽退,依法征税。

(四)做好统筹推进工作,加强动态跟踪管理。进一步统筹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结余资金,规范使用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加强保障房入住后期跟踪管理,实施动态审核,及时清退收入、住房变化的人员。

(五)强化扶贫政策落实,切实搞好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徽省扶贫办关于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理清思路。区扶贫主管部门应进一步督促并要求乡(镇)、村两级加强对产业扶贫到户资金入股企业经营情况的监管,按申请用途使用小额贷款,确保资金安全有效,切实达到扶贫预期目的。

宿州市埇桥区审计局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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