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80X/201901-00078 | 信息分类: | 其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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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财政、金融、审计、统计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18-11-09 | 发布时间: | 2018-11-09 13:54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埇桥区审计局关于结合审计项目开展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解读 | ||
审核人: | 初审:     复审:    终审: |
一、背景依据
2018年9月17日,市局出台了《宿州市审计局关于结合审计项目开展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对全市审计机关监督和指导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情况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埇桥区审计局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和市局要求,结合我局审计工作实际,制定了《埇桥区审计局关于结合审计项目开展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的通知》。
二、目标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11号令)、《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意见》(审法发〔2018〕2号令)和《宿州市审计局关于结合审计项目开展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宿审人〔2018〕114号)的通知文件精神,依法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构建统一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长效机制。
三、主要内容
《通知》详细阐述了开展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的重点内容,各审计组在实施审计项目时,要将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情况内容纳入审计监督评价的范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要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履职的内容进行评价。
《通知》同时明确了审开展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的具体要求,内部审计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单独作为审计事项纳入审计实施方案,在审计报告中如实反映和评价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揭示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充分运用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成果。
四、制定完善情况
综合法规股起草,广泛征求各股(室)、投资中心、经责局、各分局的意见建议,结合埇桥区审计工作实际,党组会议研究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