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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80X/201908-00033  信息分类: 本部门决算
 内容分类: 其他,财政、金融、审计、统计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19-08-23  发布时间: 2019-08-23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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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宿州市埇桥区审计局2018年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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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审计局2018年决算公开说明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审计局发表时间:2019-08-23 11:32 责任编辑: 审计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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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审计局2018年决算公开说明

宿州市埇桥区审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

 

 

 

 

 

 

 

 

 

 

 

 

 

 

 

2019年8月

 

 

 

 

第一部分 宿州市桥区审计局概况

一、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宿州市桥区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宿州市桥区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宿州市桥区审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宿州市埇桥区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对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区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长提交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政府、市审计局报告和向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及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3.区级政府投资和以区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未全部使用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者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

4.区政府部门和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的其他单位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5.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区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科级党政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桥区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埇桥区审计局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增减变动。

纳入宿州市桥区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埇桥区审计局本级

第二部分 宿州市埇桥区审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

宿州市桥区审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7张表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宿州市埇桥区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960.22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960.22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1.33万元,下降2.17%,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结余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933.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4.85万元,占97.9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9.04万元,占2.0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952.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2.10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14.85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914.85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16万元,增长2.60%,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4.85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7.96%。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16万元,增长2.60%。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6.7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5.24%。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06万元,增长1.69%。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6.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763.03万元,占84.15%;科学技术支出(类)0.50万元,占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7.44万元,占7.4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3.61万元,占2.60%;农林水支出(类)9.60万元,占1.06%;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2.58万元,占4.70%。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02.5万元,支出决算为90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程师工资增加。其中:基本支出906.7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2017年度信访工作先进单位、个人奖励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5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程师工资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58.78万元,支出决算为701.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调离。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中央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和审计业务费。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7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招商引资奖励金。

6.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科学技术奖励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2.77万元,支出决算为5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调离。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7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去世。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12万元,支出决算为1.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调离。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06万元,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调离。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24万元,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5.83万元,支出决算为15.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调离。

1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7.97万元,支出决算为7.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6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了扶贫工作,增加扶贫工作费用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1.66万元,支出决算为3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调离。

1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1.96万元,支出决算为1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6.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1.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54.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宿州市埇桥区审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宿州市埇桥区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4.92万元,比2017年增加120.59万元,增长51.46%,主要原因:一是办公费用支出比同期增加;二是工程师工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宿州市埇桥区审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宿州市桥区审计局共有车辆4辆,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只列报车辆不为0的车型);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宿州市埇桥区审计局无绩效目标评价预算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联系方式:宿州市埇桥区审计局政务公开电子邮箱:yqsjbgs@163.com。

 埇桥区审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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