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80X/202003-00023 | 信息分类: | 上级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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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财政、金融、审计、统计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0-03-26 | 发布时间: | 2020-03-26 09:33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部门解读】《安徽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审计监督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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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近日,省审计厅面向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审计监督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各级审计机关要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实施民生工程和加强民生工程审计的重大政治意义,自觉增强做好民生工程审计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职业荣誉感。
《意见》强调,各级审计机关要突出重点,持续加大对“三农”、扶贫、就业创业、教育、医疗健康、社会保障、住房等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审计监督力度,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
《意见》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要守正创新,以审计“两统筹”为抓手,进一步创新审计理念、审计组织方式和审计技术方法,有效发挥审计“体检”“查病”的基础性作用和“治已病”“防未病”的建设性作用,推动民生工程审计高质量发展。
《意见》还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要统筹协调、周密部署,加大民生工程审计资源投入,加强组织领导和审计队伍建设,扎实有效做好本地区民生工程审计的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效果到位。
(文章来源:安徽省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