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19180X/202212-00016 | 信息分类: | 清单公开 |
|---|---|---|---|
| 内容分类: | 其他,财政、金融、审计、统计,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审计局 |
| 成文日期: | 2025-12-31 | 发布时间: | 2025-12-31 16:32 |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 名称: | 埇桥区审计局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 ||
| 审核人: | 初审:张文博     复审:卞田甜    终审: 徐颖 | ||
宿州市埇桥区审计局
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2025年
审计在线咨询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提供办事服务网上咨询渠道。
二、承办机构
埇桥区审计局办公室、电子数据审计股
三、服务对象
公民
四、服务条件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
五、服务流程
1. 网站管理人员根据咨询内容进行分类,提出拟办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交对口承办部门办理。
2. 承办部门办理完成后,交分管领导审签批准。
3. 网站管理人员将审签批准后的办理结果在网上回复。
六、服务时限
日常开展。一般性问题、意见和建议,回复时限为15个工作日;重大、疑难事项,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回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宿州市埇桥区审计局办公室、综合法规股,联系电话:0557-3024958,地址:宿州市埇桥区环城北路91号。
审计结果公开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可以就有关审计事项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审计机关经与有关主管机关协商,可以在向社会公布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结果中,一并公布对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核查的结果。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皖政〔2015〕34号)第二十三条:推进审计结果公开。要进一步加大审计公开力度,逐步规范公开的形式、内容、程序和范围,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宜对外披露的内容外,所有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结果应当公开,推动实现审计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4.《安徽省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开暂行办法》(皖政办〔2014〕25号)第六条:审计机关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务公开的要求,公开下列审计事项的审计结果:(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二)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及其他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审计结果;(三)有关行业或者专项资金、基金的审计结果;(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结果;(五)国外贷援款项目的审计结果;(六)专项审计调查结果;(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的核查结果;(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审计机关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审计事项的审计结果。
二、承办机构
埇桥区审计局综合法规审理和内审监督指导股
三、服务对象
公民
四、服务条件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适时公开审计结果
五、服务流程
1.公开前告知、复核确认、协商。省审计厅按照审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审计报告出具前征求被审计对象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告知将以适当方式公开审计结果。省审计厅公开时一般不再征求意见,但被审计对象对审计报告有重大分歧、意见的,应当再次征求意见。
审计结果公开的内容涉及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的审计项目的,相关事实内容应当由下级审计机关复核确认。
需要公开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或者经济犯罪案件线索移送事项情况的,应当与受理移送部门协商一致。
2.履行审批程序。审计结果公开应当履行下列审批程序:
(1)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需要公开的,应当报经省政府批准;
(2)向省政府呈报的重要审计事项,以及其他重大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需要公开的,应当报经省政府批准;
(3)审计署授权审计或者统一组织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需要公开的,应当报经审计署批准;
(4)党政领导机关交办审计事项的审计结果需要公开的,应当报经交办单位同意;
(5)其他审计事项的审计结果需要公开的,由省审计厅决定,并提前7日报省政府备案。
3.审计结果公开。省审计厅可以选择以下形式公开审计结果:
(1)通过印发书面的省审计厅审计结果公告向社会公开;
(2)通过省政府公报、省政府网站或者省审计厅网站发布;
(3)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布;
(4)通过当地主流媒体发布;
(5)其他适当的形式。
六、服务时限
日常开展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宿州市埇桥区审计局办公室、综合法规股,联系电话:0557-3024958,地址:宿州市埇桥区环城北路91号。
审计普法教育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第二条: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2.《安徽省审计厅“三定”方案》:综合法规处组织审计普法教育。
二、承办机构
埇桥区审计局办公室
三、服务对象
公民
四、服务条件
根据职责适时开展
五、服务流程
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一是在履行审计执法职权时,以适当形式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二是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典型案例解析等形式,向社会提供与审计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服务。
六、服务时限
日常开展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宿州市埇桥区审计局办公室、综合法规股,联系电话:0557-3024958,地址:宿州市埇桥区环城北路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