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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LB028010203200804001  信息分类: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容分类: 介绍,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成文日期: 2021-03-03  发布时间: 2021-03-03 00:00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环境监察大队
人: 初审:张薇     复审:纪中海    终审: 岳宇

环境监察大队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环境保护局发表时间:2021-03-03 00:0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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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察大队

   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受埇桥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负责排污费征收工作;负责对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并参与处理;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总结交流环境监察工作经验;参与自然生态保护监察;参与农业生态环境监察;承担埇桥区环境保护局委托的其他任务。
   主要负责人:于慎武      

办公电话:0557--3670071

办公地点:宿州市埇桥区淮河东路222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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