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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771121943/201907-00112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内容分类: 介绍,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成文日期: 2019-06-21  发布时间: 2019-06-21 15:32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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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政策解读】《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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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文章来源: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发表时间:2019-06-21 15:32 责任编辑: 沈尊伟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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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党的十九大明确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2018年5月18-19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就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全面部署。6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

省委、省政府对学习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大会和中发〔2018〕17号文件精神高度重视,李锦斌书记、李国英省长分别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并多次深入长江、淮河流域等地调研,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省委、省政府高规格召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并及时组织研究制定安徽省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意见,全面部署我省贯彻落实工作。《实施意见》(皖发〔2018〕23号)经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征求生态环境部意见后,已经正式印发。

2018年12月27日 ,宿州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宿州市《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根据国家、省、市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县环委办牵头起草了灵璧县《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在征求了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及环委会成员单位意见后,又进一步对《实施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送县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核。

《实施意见》包括10个部分。第一部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第二部分,深刻认识我县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第三部分,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第四部分,明确了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第五至十部分,部署了六大重点任务。分别是: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加快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实施意见》要求,以“五控”(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为抓手,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从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强化国土绿化和扬尘管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等方面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要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做好“五治”,即治理城镇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水源地污染、治理工业污染、治理船舶港口污染。扎实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打好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攻坚战,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要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从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实施意见》具体指标以2020年为时间节点,涵盖大气、水、土壤等各个方面。主要包括:细颗粒物(PM2.5)浓度较2015年下降18%以上,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市考核要求;全县地表水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40%及以上,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基本消除县建成区黑臭水体,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高于92%,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全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减少12.1%、11%,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减少9.9%、11%;煤炭消费总量较2015年下降5%左右;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达到0.47%;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

《实施意见》强调,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坚决落实各项决策部署,每年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报告落实情况。完善环保督察机制。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督察。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考核问责,对责任没有落实、推诿扯皮、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终身追责。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加强和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补偿机制、经济政策体系、法治体系、能力保障体系、社会行动体系等。逐步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切实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力度,资金投入向污染防治攻坚战倾斜,坚持投入同攻坚任务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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