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71121943/202102-00003 | 信息分类: | 人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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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通知,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1-02-09 | 发布时间: | 2021-02-09 17:42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调整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牛腾云     复审:沈尊伟    终审: 岳宇 |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对局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组 长:高 坡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岳 宇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刘 鑫 党组成员、副局长
于慎武 党组成员、大队长
陈怀庆 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 沈尊伟 法制宣教股股长
纪中海 办公室主任
李 军 行政审批股股长
吕 波 环境监测站站长
刘宁军 环境监察大队办公室主任
局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法制宣教股),主任由岳宇同志兼任,成员:沈尊伟、纪中海、李军、吕波、马大中、刘宁军。沈尊伟具体负责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工作。
宿州市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