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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771121943/202303-00014  信息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内容分类: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成文日期: 2023-03-20  发布时间: 2023-03-20 08:32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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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宿州市埇桥区城镇污水处理类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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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宿州市埇桥区城镇污水处理类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发表时间:2023-03-20 08:32 责任编辑: 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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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宿州市埇桥区城镇污水处理类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行“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模式,根据《关于印发《宿州市埇桥区2023年度“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宿州市埇桥区2023年度“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第一版)》的通知》(埇商改办【2023】2号)等文件要求,区生态环境分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区城镇污水处理类企业开展2022年度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行动, 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创新管理方式,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派选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促进我区环境监测机构企业有序健康发展。

二、参与部门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区级联合抽查由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发起, 参与部门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抽查时间、对象和比例

抽查时间:2023年3月13日至9月30日

抽查对象:全区城镇污水处理类企业

抽查比例:全区城镇污水处理类企业抽查基数为3家根据信用风险类别不同,对A、B、C、D类企业分别按5%、10%、50%和100%比例抽取;城镇污水处理类企业抽查基数为3家,抽查比例为100%

四、联合抽查事项

(一)区生态环境部门抽查事项

1、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2、污染防治工作。

3、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检查。

4、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的检查。

5、环保审批手续检查。

(二)区市场监管部门抽查事项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情况;特种设备检验情况;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配置、持证情况;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情况。

    2、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3、广告违法行为检查。

4、食品销售检查。

5、登记事项检查。

6、公示信息检查。包括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7、计量监督检查

8、商标违法行为检查

9、合同违法行为的检查

10、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11、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五、职责分工

(一)区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建立完善监管对象名录库,实施检查对象的随机摇号和任务派发,对抽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二)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指导本系统抽查业务工作,根据需要可以直接随机选派人员参加联合检查活动。

(三)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抽查工作,按要求开展实地检查,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事中事后监管平台,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

联合检查步骤 

(一)制定计划。区生态环境分局局(牵头单位)制定联合检查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参加联合抽查。

(二)随机抽取待查企业。区生态环境分局局(牵头单位)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在监管对象库中,按照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在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库中按每户企业2名执法检查人员的标准随机抽取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将抽取的检查对象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派发至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联合检查单位匹配任务。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领企业,按至少2名执法检查人员的标准,从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库中随机抽取检查执法人员进行匹配。

(四)生成“一企一表”。检查对象与执法检查人员完成匹配后,由系统自动生成“安徽省随机抽查检查表”,即“一企一表”,一户企业对应一份检查表格。

(五)依法开展联合检查。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联合检查组。实地检查前应提前与城镇污水处理类企业联系,一次性告知检查事项、检查时间以及需要提供的材料。实地核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检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确定的内容进行,入企检查、结果上传公示等工作务必在9月30日前完成。

(六)公示检查结果。检查结束后,由参与检查的部门在检查结束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分别录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检查结果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在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将检查结果汇总表报区商改办。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联合执法。各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将其作为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要探索,参考区级联合抽查方案,积极组织开展联合抽查工作,切实提高检查效能,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二)依法追究责任。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职责权限的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大力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政策措施和进展成效,让社会公众特别是让城镇污水处理类企业全面了解监管的相关要求,增强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理解、关心和支持的良好氛围。

 

区生态环境分局联系人:徐宝宝,联系电话:137****1464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联系人:张安启,电话:189****4609


 宿州市埇桥区2023年度城镇污水处理类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情况统计表.doc

 

                                 宿州市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  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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