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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771121943/202304-00017  信息分类: 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
 内容分类: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成文日期: 2023-04-23  发布时间: 2023-04-23 14:53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埇桥区五举措扎实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提升行动
人: 初审:孙艳红     复审:李军    终审: 高坡

埇桥区五举措扎实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提升行动

文章来源: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发表时间:2023-04-23 14:53 责任编辑: 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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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五举措扎实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提升行动

近期,埇桥区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在全区范围内展开,通过该行动进一步巩固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成果,推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持续提高。

一是网格化管理。印发《埇桥区持续推进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各地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单位开展入户排查和宣传。活动开展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437人次,排查点位215个,排查发现问题5个。

二是清单化管理。根据上年度工作成果,结合日常监管及交通运输部门管理数据,建立健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数据库,并进行动态更新。对排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销号制度,及时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目前,排查发现的5个问题均立行立改。

三是系统化执行。深入排查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过程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执行情况。全区二类以上48家汽修单位原则上要全部纳入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

四是联动化出击。区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公安等单位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时,对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或尚不构成犯罪但符合拘留条件的,区生态环境部门要提请公安部门处以拘留,对涉嫌刑事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是动态化管控。区生态环境分局结合日常监管、规范化管理评估等工作对重点产废单位开展抽查,发现问题立即交办、督办,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将废矿物油、废电池单位的检查纳入日常环境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巩固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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