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71121943/202305-00006 | 信息分类: | 工作推进 |
---|---|---|---|
内容分类: |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5-19 | 发布时间: | 2023-05-19 08:52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政务公开2023年度第一季度测评整改报告 | ||
审核人: | 初审:纪中海     复审:李军    终审: 岳宇 |
根据《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23年第一季度政务公开测评情况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按照要求立即开展自纠自查,并举一反三,确保同类问题整改到位。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1、未公开2023年3月份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发布信息。
对此,我们立即安排区生态环境监测站人员进行发布,并建立发布长效机制,做到定期发布。己整改完毕。
2、未公开2023年固体废物信息、危险废物转移的初审转报信息。
对此,我们立即安排生态管理股进行公开。己整改完毕。
二、原因分析
关键是重视程度不够,个别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依然不足,没有按照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日常工作开展不到位,信息报送不及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领导。定期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安排专人负责,明确各股室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工作常态化。
二是学习政策。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三是细化指标。认真研究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标,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努力做到精准公开。
宿州市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