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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771121943/202305-00014  信息分类: 意见征集
 内容分类: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成文日期: 2023-05-31  发布时间: 2023-05-31 10:55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部门及企业意见征集】关于征求《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质量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人: 初审:李军     复审:纪中海    终审: 岳宇

【部门及企业意见征集】关于征求《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质量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文章来源: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发表时间:2023-05-31 10:55 责任编辑: 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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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及企业意见征集】关于征求《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质量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区直有关单位,区属国有企业:

现将《《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质量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转发你们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列明依据和理由,如无意见也需书面反馈。反馈意见(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请于5月31日下午18:00前发至区环委办邮箱。

联 系 人: 江茹男  联系电话:3670510

邮    箱:yqhb2021@126.com

 

附件:《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质量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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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质量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推进全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切实提高整改工作质量,助力推进我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持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质量提升年”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坚持系统观念、突出标本兼治,坚持严的基调,精准科学、依规依法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在坚持稳中求进的基础上,提高站位,拉高标杆,强化过程协同,全面彻底整改,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高质量整改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二、目标任务

统筹推进全省“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重点盯办2023年度应完成整改的34个中央层面交办问题和432个省级层面发现问题,确保年度整改任务按期完成;对整改期限在 2024年及以后的问题有序推进,能快则快;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包括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的信访件等,开展“回头看”,推动全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改。

三、重点工作

(一)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各整改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问题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制度、规划目标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各方面的检验;要积极对接验收监管单位,及时报告存在的困难问题,争取指导和支持,对2023年度整改任务,要抓早抓细,制定月度整改计划,预留验收核查时间,确保问题按期销号。

(二)强化举一反三整改。各整改实施主体对同一企业或同一点位的所有生态环境问题、同一园区或同一区域的类似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要强化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加大对同区域、同行业类似问题的排查整改力度,对苗头性,端倪性问题及时解决;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推动从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转变。

(三)加强整改过程监管指导。各验收监管单位要加强对问题整改的过程监管和指导帮扶,摸清情况,找准问题,提出对策。各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对正在整改的问题,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现场调研,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实施主体尽快解决。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涉及本单位职责的共性问题,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推动问题系统解决。

(四)深入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各整改实施主体要制定“回头看”核查计划,全面完善问题整改台账、对已完成整改的中央和省级层面交办问题,及已办结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问题中的重点信访件和重复信访件问题,组织开展全覆盖核查,对其它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开展抽查核查,对核查抽查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取消验收销号,对久拖不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行重点督办。

(五)不断提升整改成效。继续开展第三轮省生态环保督察,按季度拍摄省级生态环境警示片,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推深做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制度。强化环境风险防范,严守环境安全底线,通过严监管、促整改,助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腾出高质量发展空间,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总结提炼整改成效,不断选取成效突出、社会认可度高的案例组织宣传,发挥激励先进、交流工作、引领带动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整改质量提升年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高质量整改,助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压实整改责任,认真贯彻全省“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的会议精神,各地、各有关部门切实扛起排查整改主体责任,按照管发展的、管生产的、管行业的部门必须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帮扶督导,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警示曝光。各级环委办要强化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质量提升年行动的调度督促,对整改落实不到位,存在超期风险、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重点盯办。对发现存在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的问题,及时向本级党委、政府报告。省环委办将组织对问题整改及“回头看”核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对敷衍应对和弄虚作假行为警示曝光。

(四)加大资金投入,聚焦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整改项目,全方位加大投入,建立常态化、稳定的生态环境保护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加大以项目化推进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的力度,用好市场的逻辑、资本的力量,融合“双招双引”工作,鼓励和引导各类资本积极参与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五)严格考核问责。继续完善“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制度,细化激励您戒方式,切实发挥奖优罚劣的导向作用。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严格实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核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省委综合考核和省政府目标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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