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71121943/202307-00037 | 信息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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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04 | 发布时间: | 2023-07-04 16:07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埇桥区“聚民意,惠民生”行动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答复 | ||
审核人: | 初审:卓颖     复审:李军    终审: 岳宇 |
刘传尧代表:
由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节杆禁烧监督管理力度,严禁田间、地头、沟边、路边堆放节杆残留物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埇桥区秸秆禁烧工作的关心支持,现就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我区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多渠道开展禁烧工作宣传,对秸秆“六净”工作进行专项安排和督查:
一是加强综合利用宣传。充分调动各种宣传资源,利用多种宣传媒介,通过电视、广播、横幅、标语、手机短信、村民大会等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立体化的秸秆禁烧宣传,倡导村民将秸秆粉碎还田、打捆离田,确保“田间净、地头净、沟渠净、路边净、树下净、村内净”。据统计,今年午季共发放宣传材料11万份,悬挂条幅5500余幅,出动宣传车辆2100余辆。
二是加强秸秆“六净工”作。在《宿州市埇桥区2023年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中明确要求,“及时收集清运秸秆,禁止将秸秆长时间堆放在田间地头、沟渠和河道边;加强秸秆收储体系建设,畅通离田秸秆收储渠道,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各乡镇将秸秆“六净”工作纳入村级人居环境工作考核,积极发动群众投入到秸秆清理清运中,将田间、地头、路旁等堆放的秸秆及时清运,消除安全隐患。
此外,区委禁烧11个督查组开展秸秆“六净”督查,做到及时通报、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确保田间地头“不着一把火,不焚烧一处秸秆”。
三是拓展综合利用途径。把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的大格局中统筹谋划,因地制宜推进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工作,培育和壮大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双赢。近年来,埇桥区在秸秆综合利用绿色环保产业链方面的努力正在取得明显成效。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量达241.66万吨,综合利用率96.38%,产业化利用量占秸秆综合利用总量比例达到66%以上,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量占秸秆综合利用总量比例达到30%以上。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压实责任,完善工作举措,持续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六净”工作,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感谢您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关心关注,并请您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3670060
宿州市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