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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771121943/202308-00020  信息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内容分类: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成文日期: 2023-08-24  发布时间: 2023-08-24 16:32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集中开展2023年第一批带案下访工作
人: 初审:纪中海     复审:李军    终审: 岳宇

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集中开展2023年第一批带案下访工作

文章来源: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发表时间:2023-08-24 16:32 责任编辑: 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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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集中开展2023年第一批带案下访工作

为深化巩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集中开展2023年第一批带案下访工作,通过与群众“面对面”、“零距离”接触,确保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区分局制定《2023 年第一批宿州市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领导带案下访工作方案》,成立4个下访组,对8件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突出问题、重信重访环境信访积案、生态环境部、省厅和上级部门交办重点环境事项、本级本部门自行排查的重点信访案件进行带案下访。

区分局包干领导对划片包干的带案工作负总责,有关股室、站、执法中队承担领导带案下访工作的主体责任。下访活动采取调阅资料、明查暗访、现场核实、听取汇报、召开信访问题协调会等方式进行。带案下访结束后,对未化解的信访矛盾纠纷,随时掌握动态,进一步加强协调和跟踪督办,督促信访问题解决,确保下访工作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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