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71121943/202309-00004 | 信息分类: |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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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05 | 发布时间: | 2023-09-05 20:42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 ||
审核人: | 初审:马国强     复审:卓颖    终审: 李军 |
2023年埇桥区生态环境保护排查交办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埇桥区宿徐现代产业园宿州持本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现场调查发现:1.未按照环评要求喷漆室安装脱附催化燃烧设备。2.按环评要求固化环节要求使用二级活性炭,但实际安装一级活性炭。3.喷塑环节塑粉无组织排放严重。4.废油漆桶未及时入库。
二、整改实施主体
埇桥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按环评要求安装催化设备和二级活性炭。2.按要求规范处理危废。3.及时安装除尘设施,防治粉尘外溢。
四、目标任务
1.按环评要求安装催化设备和二级活性炭。2.按要求规范处理危废。3.及时安装除尘设施,防治粉尘外溢。
五、完成时限
2023年10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现场核查,催化设备、二级活性炭、除尘设施已安装,危废已按要求入库。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向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反映。
监督电话: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 0557-3081369
电子邮箱: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 yqhb2021@126.com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