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71121943/202309-00013 | 信息分类: |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
内容分类: |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11 | 发布时间: | 2023-09-11 16:50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 ||
审核人: | 初审:马国强     复审:卓颖    终审: 李军 |
2023年埇桥区生态环境保护排查交办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埇桥区栏杆镇新庄村郭良峰家庭养殖农场私自打井取水,用于鸡舍降温后直排至厂区外的沟渠;场区内有一大棚正在使用燃煤锅炉。
二、整改实施主体
埇桥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自打井停用,安装自来水,截留外排水口,建蓄水池循环利用。2.拆除燃煤炉。
四、目标任务
1.封闭自打井,安装自来水,截留外排水口,建立蓄水池循环利用。2.燃煤炉完成拆除。
五、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31日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现场核查,郭良峰家庭养殖农场燃煤炉已完成拆除,自备已封闭。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向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反映。
监督电话: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 0557-3081369
电子邮箱: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 yqhb2021@126.com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