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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771121943/202310-00037  信息分类: 举报投诉处理
 内容分类: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成文日期: 2023-10-13  发布时间: 2023-10-13 08:46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关于举报宿州市天洁塑业有限公司环保有关问题的查处报告
人: 初审:刘宁军     复审:李军    终审: 岳宇

关于举报宿州市天洁塑业有限公司环保有关问题的查处报告

文章来源: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发表时间:2023-10-13 08:46 责任编辑: 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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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报宿州市天洁塑业有限公司环保有关问题的查处报告

办结意见:企业基本情况:宿州市天洁塑业有限公司位于宿州市埇桥区桃园镇吕寺工业园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302MA2FM89G,法定代表人:李凤娟。该企业环保塑料颗粒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0年11月3日通过宿州市埇桥区生态环境部门批复(埇环建字[2020]113号),2022年2月完成自主验收,2021年11月申领了排污许可证,编号:91341302MA2N2FM89G001U,有效期为:2021年11月4日至2026年11月3日。该企业环保塑料颗粒项目以塑料包装袋为原料,主要生产PP颗粒、PE颗粒,年产量8000吨,生产工艺为原料、人工分拣、湿法粉碎、清洗、熔融挤压、冷却、切粒、成品。 现场情况: 2023年10月10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企业2条生产线正在生产,其余4条生产线未生产。该企业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对外排放,废气采用湿式高压静电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米高排气筒装置进行处理。固废情况:主要为分拣杂质(废布料等),外售废品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企业在污水、废气、固废方面存在问题,但发现企业原材料库外有少量露天堆放在厂房外。经查看最近一次(2023年9月12日)企业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噪音排放数值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处理情况:执法人员要求企业:1、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环境管理,杜绝各类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发生。 2、原、辅材料禁止露天堆放,立即进行整改。 3、按照排污许可有关要求,定期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测分析,形成报告后备查。 后督查情况:该企业于10月11日,已将露天堆放的原、辅材料清运至厂房内。 下一步,区分局将加大对宿州市天洁塑业有限公司的环境监管力度,督促企业持续做好环保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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