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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771121943/202311-00004  信息分类: 举报投诉处理
 内容分类: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成文日期: 2023-11-10  发布时间: 2023-11-10 08:47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关于群众举报秸秆粉碎加工点扰民问题的查处报告
人: 初审:刘宁军     复审:李军    终审: 岳宇

关于群众举报秸秆粉碎加工点扰民问题的查处报告

文章来源: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发表时间:2023-11-10 08:47 责任编辑: 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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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群众举报秸秆粉碎加工点扰民问题的查处报告

办结意见:10月8日,经执法人员联合朱仙庄镇环保工作站人员调查,位于沱北村村民陈开志玉米秸秆粉碎加工点,该点由于离居民住宅区较近,加工过程中存在扰民问题,于2021年10月被取缔关闭,今年村民陈开志又将加工机器安装在原址从事农作物粉碎加工活动。执法人员现场联系到村民陈开志,要求立即停止加工活动,限期拆除设备。10月12日、10月29日经两次后督查,该场地加工设备已拆除。下一步,朱仙庄镇人民政府针对类似环境问题,举一反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再次出现“死灰复燃”现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执法人员已与投诉人取得联系,沟通解释了查处情况,投诉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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