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71121943/202310-00039 | 信息分类: | 举报投诉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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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3-10-20 | 发布时间: | 2023-10-20 08:52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群众举报西二铺一油炸作坊污染环境的查处报告 | ||
审核人: | 初审:刘宁军     复审:李军    终审: 岳宇 |
办结意见:2023年10月17日,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联合西二铺镇环保站人员及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油炸食品加工厂位于西二铺镇沈家村居民区内,负责人:黄涛,该加工点占用民房4间,约200平方米,生产设备一套,主要为油炸带鱼、猫鱼等鱼类食品,院子内两个油炸锅主要油炸丸子,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负责人黄涛无法提供任何部门的证照手续,属于无证无照经营,据其介绍在此处已经营2个月。综上,群众反映情况属实。鉴于黄涛油炸食品加工点属于“无照无证”经营,且食品卫生及生产环境均未达到有关要求,现场执法人员责令业主立即停止加工活动,场地予以取缔。西二铺镇负责督促该加工点食品原料及设备清理到位。下一步,区生态环境分局将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乡镇政府及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的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