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 污染防治(生态环境) > 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
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号: 771121943/202312-00043  信息分类: 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
 内容分类: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成文日期: 2023-12-15  发布时间: 2023-12-15 08:56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总结
人: 初审:陈博涛     复审:李军    终审: 李军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总结

文章来源: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发表时间:2023-12-15 08:56 责任编辑: 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总结

2023年,在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宿州市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确保任务有落点,工作有特点,成绩有亮点,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和既定目标,现将主要工作完成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不断强化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

一是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2023年度,我局市级检查考评相关企业82家,其中重点企业46家,非重点企业36家,经营单位15家,评估合格率100%;产废单位67家,全部合格,评估合格率100%。全年以环委办和市局名义下达交办函、通报函等交办督办文件15份,反馈问题企业45个,问题203个,现已全部整改完毕。通过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以及评估方案的制定落实,2023年度,全市产废和经营单位环保意识进一步加强,未发生一起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和突发环境事件,规范化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同时,各级政府部门、相关职能部门等责任意识明显提高,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能力明显提升。二是做好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换证管理工作,2023年度我市未新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延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3家,全部由市局组织进行技术审查,通过严格把关,提升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水平,完善贮存场地及地下水监控井等的建设,规范排污许可执行。三是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

2、推进一般工业固废环境管理水平提高

一是提高一般工业固废的监管频次,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时将一般固废的环境管理纳入重要培训内容。将一般固废管理纳入日常环境监管重要内容,结合我市一般工业固废实际情况,组织对全市6家煤矿、3家燃煤电厂、5家生物质电厂和6家垃圾电厂等开展了至少一个轮次的执法检查。二是组织开展了生活废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情况调研,市级生活污水处理污泥总体比较规范,去向主要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但县级和乡镇级污水处理厂污泥普遍存在台账不规范,处理处置去向不固定,处置不及时等问题,特别是萧县污水处理厂和萧县鹏鹞污水处理厂,检查时发现企业将污泥交由砖瓦窑企业进行处置,但对其处置能力未进行严格把关,我局同时对处置污泥的萧县冠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并责令分局进行整改和处罚。三是积极探索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处置途径,通过检查和调研,我市当前一般工业固废处置的难点为电厂灰渣的去向少和废水处理污泥的成本高,为此,我局结合双招双引和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广开固废处置利用渠路,谋划审批了灵璧县鑫华新型墙材有限公司、宿州市永固新型墙体建材有限公司等污泥和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

3、部署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各项工作

一是结合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并印发了《宿州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宿环委办〔2023〕15号),对全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16项重点任务,以及各县区、园区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同时提出了保障实施措施。二是为有效推进治理任务开展,以宿环委办〔2023〕10号文件印发了《宿州市新污染物治理联席会议制度》,以统筹协调市场监管、发改等12个市直有关部门合力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督促各县区、园区抓好目标任务的落实落细,初步构建了全市新污染物治理的统筹和推进工作机制。三是制定和印发了宿州市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现已在泗县、埇桥区、灵璧县等完成泗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埇桥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灵璧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等畜禽养殖单位的调研工作。

4、全力做好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

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确保市县两级各单位责任到人,以确保调度高效、推进有力;二是线上+线下全过程服务,加强帮扶指导,全面展开培训工作,组织相关单位抽调中坚力量,深入企业现场,为企业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实时、详细解答,全天候、全过程进行帮扶指导。三是加强质量控制,在填报阶段,把质量控制提前到统计调查工作的最前端,结合资料核实调查物质种类、结合生产台账核实生产使用数量、结合信息搜集核实基础情况,在填报的同时确保数据质量,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在审核阶段,一方面组织技术力量,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审核比例,对我市108家纳入统计调查范围内的企业填报数据按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市级审核(省方案要求20%以上)、不纳入统计调查范围内的企业视填报情况按大约20%左右比例进行市级审核;另一方面,利用省环科院帮扶指导时,提前谋划,完善台账,通过典型案例迅速掌握审核要点,同时做好集中复核工作,集中审核、集中发回、集中修改,提高效率和质量。

5、狠抓重点种类和区域的化学品安全

一是强化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环境监管,建立清单,分类施策,对使用二氯甲烷和三氯甲烷的安徽科立华化工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全部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进行管理,做好土壤污染隐患排查、环境监测、风险评估等各项工作;对安徽晟能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和宿州市胜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组织开展了2轮现场核查,经查两企业不涉及使用短链氯化石蜡和六溴环十二烷等履约物质。

二是联合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开展校园化学品安全大检查和提升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1.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

部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不到位,副产品和固废混淆不清。个别重点企业污染防治责任落实不到位。申报登记企业数量仍然较少,部分小微企业未进行危废申报登记。申报登记种类和数量仍然不足,部分企业仍可能存在瞒报、漏报的行为,还存在部分企业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不规范等情况。

2.环境隐患依然存在

全市危险废物(特别是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始终处于高位水平,飞灰和污水处理污泥等利用处置能力不足。产废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自行简易不规范利用处置现象依然存在。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利用处置体系不健全,特别是小微企业和社会源类危险废物得不到及时收集、利用和处置。

3.环境监管和技术支撑能力不足

危险废物和工业固体废物领域“软实力”不足问题突出,实施减量化动力不足,交流培训少。固废领域环境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及能力、环境执法效能与实际工作要求仍有差距。执法能力的区域不平衡仍然存在,基层环境监察力量薄弱、装备欠缺、手段落后。

三、下一步工作开展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省厅各项部署,切实做好新污染物治理、危险废物规范化评估、重金属污染防治等各方面工作。同时,结合我市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任务:

一是研究制定宿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办法,围绕评估机制建立情况、工作组织实施情况、监管能力建设情况、工作总结报送情况、违法企业惩罚情况、产废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情况等建立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评级指标,用以指导全市开展一般工业固废的环境管理。

二是组织开展企业副产品环境规范化管理调查评估工作,重点对全市化工、金属表面处理等相关行业开展调查,全面掌握企业副产品产生、监测、处理处置情况,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副产物(含中间产物等定性不明的物料)的环境管理,防范环境风险,保障企业可持续经营。

三是组织编制宿州市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针对宿州市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和处置等环节中,出现危险废物扩散、流失、泄露和人员受伤等情况的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建立健全宿州市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确保宿州市辖区内突发危险废物导致的突发环境事件(事故)时,各级政府及职能单位等能够快速响应,有序行动,高效处置,降低危害,保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切实做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一是抓好现有涉重企业的达标排放。加强环境监测,依法依规对重金属重点监控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并做好数据的汇总、整理和分析评估工作。发现监测结果超标的,依法按程序调查处理和限期整改,经整改无法达标排放的,一律提请地方政府关闭退出;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以及不能依法达到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限期整改整治;对于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一律依法追究责任。二是深挖减排潜力,拓宽发展空间。一方面结合排污许可,做好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的全口径统计,摸清家底;另一方面对现有涉重企业挖潜情况进行排查,组织技术力量进行客观评估,该关闭的关闭,该提升的提升,全力形成有效减排量,为下一步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腾出空间。

null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