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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771121943/202312-00015  信息分类: 举报投诉处理
 内容分类: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成文日期: 2023-12-08  发布时间: 2023-12-08 08:44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关于群众举报朱仙庄镇空气异味问题的查处报告
人: 初审:刘宁军     复审:李军    终审: 岳宇

关于群众举报朱仙庄镇空气异味问题的查处报告

文章来源: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发表时间:2023-12-08 08:44 责任编辑: 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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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群众举报朱仙庄镇空气异味问题的查处报告

办结意见:2023年11月18日-19日夜间9时—11时,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联合朱仙庄镇工作人员对东十里、大学城、六合社区、朱仙庄镇工业园等周边的环境现状进行了重点巡查并走访群众,未发现异味污染源。在夜间突击检查循环园区过程中,查看企业大气治污收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是否按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联网等内容逐企逐项进行排查。经排查,此区域埇桥区范围内无任何化工行业类企业,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企业异常排污现象。因宿州市经济开发区与埇桥区城东街道、沱河街道、三里湾街道、朱仙庄镇紧邻,位于埇桥区城区的东南方向,就异味扰民问题,区生态环境分局已及时向市局进行了报告。因异味的时效性、不确定性,导致取证较为困难,下一步,区生态环境分局将与镇政府持续加大巡查打击力度,严格禁止秸秆、垃圾、杂草、废旧轮胎等露天焚烧情况发生,同时与上级环保部门加强联动,科学精准溯源异味原因,切实解决好老百姓身边的环境问题,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推动我市空气质量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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