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711/202401-00036 | 信息分类: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
---|---|---|---|
内容分类: |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02 | 发布时间: | 2024-01-02 14:49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第四季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 ||
审核人: | 初审:纪中海     复审:李军    终审: 岳宇 |
埇桥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全力做好各项工作。
一、2023年四季度环保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强化建筑拆迁工地管控。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严格按照管控要求,强化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巡查,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管控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强化工业企业管控。突出抓好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环境监管,加大环境监管力度。重点对宿徐产业园区、循环园区、绿色家居产业园等重点区域的监管,确保各类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是强化道路扬尘管控。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我区严管道路扬尘治理。督促道路施工单位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措施,切实做好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强化脏车清洗工作。城区出入口冲洗卡点每天不间断对进场车辆进行冲洗。对重点路段增加人力配合机械清扫的频率,有效降低了道路扬尘污染。四是强化各类物料堆场管控。开展物料堆场排查整治,各类施工现场、物料堆场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100%覆盖,并适时增加场区洒水抑尘频次。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开展全区重要河道排查整治,全面排查隐患,特别是重点河流、重要湖库等环境敏感区域,积极防范、主动应对环境污染事件。二是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管理。加大对全区入河排污口的排查,建立入河排污口常态化监管机制,组织人员进行督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是科学推进养殖污染整治。组织各镇、相关街道按照“边查边改、以查促改”的原则,对辖区内的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进行自查自改。四是深入排查治理农村黑臭水体。围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房前屋后的河道、坑塘、沟渠水体环境状况为重点进行梳理摸排,对需整治的黑臭水体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努力提升村庄水环境。
(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严厉打击跨境危废倾倒违法行为。组织各镇、街道、园区和区直相关单位开展固体废物非法贮存、倾倒和填埋情况自查。二是强化用途变更的建设用地监管。在土地开发利用前,严格审查涉及用地性质变为住宅和公用服务、公用管理用途的地块。
(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扎实推进我区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促各责任单位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成效核查工作,对历年已销号和未销号问题整改工作开展核查,做到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扎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强化监管执法,对不按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企业,依法予以严管重罚,以执法利剑保障重污染天气各项应急管控措施落到实处。加大水环境督查巡查力度。加大畜禽污染排查和农作物秸秆等面源污染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处理,确保重点流域水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持续强化环境问题执法查处,严肃查处群众关心关注的环境违法问题,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