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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771121943/202312-00016  信息分类: 举报投诉处理
 内容分类: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成文日期: 2023-12-25  发布时间: 2023-12-25 09:10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关于群众反映埇桥牧原二场乱排污水毒死蜂场蜜蜂问题的查处报告
人: 初审:刘宁军     复审:李军    终审: 岳宇

关于群众反映埇桥牧原二场乱排污水毒死蜂场蜜蜂问题的查处报告

文章来源: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发表时间:2023-12-25 09:10 责任编辑: 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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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群众反映埇桥牧原二场乱排污水毒死蜂场蜜蜂问题的查处报告

办结意见:一、企业基本情况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养猪场,企业正式名称为:宿州市埇桥区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埇桥二场生猪养殖项目(以下简称:埇桥牧原二场),位于宿州市埇桥区解集镇柳源村,主要经营生猪的养殖,为年出栏3.75万头商品猪养殖场。埇桥区牧原二场生猪养殖项目环评报告书于2020年9月9日经宿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复(宿环建函〔2020〕82号); 项目于 2020年10月开工,2021年4月主体工程投入养殖,并同步对生产设施进行调试;2021年8月3日,该场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341302MA2W235C9J003X;该场于2021年 11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埇桥牧原二场环评相关手续齐全。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12月21日下午3时,执法人员到达埇桥牧原二场场区,经查,该场采用符合环保认定的干清粪工艺处理日常粪污,猪舍内粪尿进入养殖场区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干湿分离,粪渣制肥,粪液厌氧发酵,沼液贮存在储存池内用于周围土地消纳,全部综合利用。该场进行的沼液浇灌符合国家资源化利用标准,本着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该场于2019年12月15日与解集镇柳源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沼液综合利用协议》。按照排污许可事后监管要求,执法人员查阅了该场提供的由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2023年11月10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显示:地下水质(1.场区点位、2.场区东南村庄点位、3.场区西北村庄点位);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厂界噪声值;检测项目结果,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经排查,诉求人周发岭的养峰点位于埇桥牧原二场东南侧约2公里处,周发岭养殖的蜜蜂出现死亡现象,发生时间在2023年10月初,因已过去2个月,现场已无排污痕迹及证明蜜蜂死亡、损失的直接证据,故无法确定蜜蜂的死亡与牧原二场进行沼液浇灌有直接关联。

三、现场处理情况

针对现场实际情况,执法人员要求埇桥牧原二场:严格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场区治污设施保持正常、稳定运行,各项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严格杜绝各类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

四、现场化解情况

按照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有关要求,2023年12月21下午4时,解集镇分管领导召集牧原二场负责人、诉求人共同协商,双方达成经济补偿协定,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区分局信访工作人员向诉求人当面宣传解释了环保政策及处理情况,诉求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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