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71121943/202310-00006 | 信息分类: | 机构领导 |
---|---|---|---|
内容分类: |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3-10-30 | 发布时间: | 2023-10-30 16:04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宿州市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尹威龙     复审:李军    终审: 岳宇 |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经分局党组研究,现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作如下调整:
高 坡,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分局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工作。
岳 宇,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基层组织建设、机关管理、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人事编制、机关财务、人才、保密、档案、工会、共青团、老干部、统战、关工委、文明城市创建、爱国卫生;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辐射环境管理、环境统计等工作。分管办公室、环境管理股、综禁办。承担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朱崇铭,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宣传和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双拥、精神文明;土壤环境管理、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生态和自然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生态扶贫开发、生态示范创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乡村振兴等工作。分管生态管理股。承担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黑臭水体)
孙艳红,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负责水污染防治、地表水和地下水生态环境监管、入河排污口设置;工程项目建设、双招双引、环境监测、污染源普查;妇联等工作。分管监测站。承担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于慎武,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负责区执法大队全面工作。负责环境执法、法制审核、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排污许可;信访、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及交办问题整改、生态损害赔偿,生态环境督察;综治维稳、反恐、禁毒、扫黑除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汛抗旱、疫情防控、营商环境、建议提案办理、环境宣传教育等工作。分管综合股、整改办。承担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宿州市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党组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