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 污染防治(生态环境) >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号: 771121943/202402-00011  信息分类: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内容分类: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成文日期: 2024-02-04  发布时间: 2024-02-04 20:30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人: 初审:江茹男     复审:卓颖    终审: 李军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章来源: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发表时间:2024-02-04 20:30 责任编辑: 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3年12月埇桥区自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排查发现鹏程路13号南方国际花园“老七烧烤”店油烟净化器未按时清洗,油烟味严重。
    二、整改实施主体
    埇桥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责令该商户立即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操作时油烟净化器要正常开启,避免油烟污染。
    四、目标任务
    立即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并建立清洗台账。
    五、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31日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清洗油烟净化器,操作时正常开启。并定期对油烟净化器清洗,建立清洗台账,避免油烟扰民。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557-3691576
    电子邮箱: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yqsmb2018@163.com

                                                             2024年2月4日

null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