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71121943/202402-00015 | 信息分类: |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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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18 | 发布时间: | 2024-02-18 08:50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 ||
审核人: | 初审:江茹男     复审:卓颖    终审: 李军 |
2023年12月埇桥区自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裕城街裕城花园小区14号楼下“翠健饭店”油烟净化器未按时清洗。
二、整改实施主体
埇桥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责令经营户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并定期清洗油烟净化器,提高净化效果。
四、目标任务
责令经营户定期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提高净化效果,保留清洗记录台账。
五、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31日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该经营户已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并保证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备,保留清洗台账,避免油烟扰民。下一步,将持续开展监督检查,举一反三,保证整改质效,杜绝问题反弹。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2月18日至2024年2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向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557-3691576
电子邮箱: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yqsmb2018@163.com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