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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771121943/202402-00015  信息分类: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内容分类: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成文日期: 2024-02-18  发布时间: 2024-02-18 08:50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人: 初审:江茹男     复审:卓颖    终审: 李军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章来源: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发表时间:2024-02-18 08:50 责任编辑: 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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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3年12月埇桥区自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裕城街裕城花园小区14号楼下“翠健饭店”油烟净化器未按时清洗。
    二、整改实施主体
    埇桥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责令经营户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并定期清洗油烟净化器,提高净化效果。
    四、目标任务
    责令经营户定期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提高净化效果,保留清洗记录台账。
    五、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31日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该经营户已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并保证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备,保留清洗台账,避免油烟扰民。下一步,将持续开展监督检查,举一反三,保证整改质效,杜绝问题反弹。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2月18日至2024年2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向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557-3691576
    电子邮箱: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yqsmb20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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