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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771121943/202403-00019  信息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内容分类: 批复,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成文日期: 2024-03-21  发布时间: 2024-03-21 10:20
号: 埇环建字〔2024〕25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欧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人: 初审:马国强     复审:卓颖    终审: 李军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欧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章来源: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发表时间:2024-03-21 10:20 责任编辑: 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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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州市埇桥区欧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

来《宿州市埇桥区欧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宿州市埇桥区欧河,总投资20500.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82.47万元。项目治理范围:欧河本干综合治理河长23.84km。其中包括河道疏浚、护坡建设、涵闸建设、配套桥梁、防汛道路。主要建设内容:河道疏浚:疏浚范围为欧河郝庄北(0+000)至望山闸(8+190)段,按照5年一遇排涝标准,疏浚长度为 8.19km。护坡建设:新建欧河望山村段(7+530~8+930)两岸护坡2.8km。涵闸建设:重建桃山闸2孔3米、望山闸3孔4米等2座节制闸,新(重)建余桥涵、陈庄涵、徐岗涵等40座穿堤涵洞。配套桥梁:重建何庄桥、泉口桥、余庄桥等 18 座桥梁。

防汛道路:新建欧河右堤G206国道至入方河路段,5m宽堤顶防汛道路27.01km。根据《报告表》的综合结论,在充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可行。

二、建设单位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管理中,必须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和建议,做到污染防治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建设期间,施工现场应切实加强环境管理,各种物料要有序堆放,采取洒水、建挡风墙、覆盖抑尘网等有效防尘措施,并及时清运施工场地的固废,最大限度减轻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要求。严格控制涉水施工范围,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悬浮物产生量。施工期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清掏用于农肥,不外排。

、施工期间要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和施工机械噪声,采取减速、禁鸣、敏感路段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切实减少施工噪声对沿线环境敏感点的影响。确保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有关要求。

六、强化有关淤泥处置的环境治理措施。合理选择暂存场所,并认真做好施工期间暂存淤泥的环境管理工作,杜绝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该项目涉及国土规划林业等相关事项,以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及时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宿州市埇桥区生态环境

                    202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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