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71121943/202407-00036 | 信息分类: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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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04 | 发布时间: | 2024-07-04 15:29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第二季度工作总结 | ||
审核人: | 初审:尹威龙     复审:李军    终审: 岳宇 |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一是强化“五控”措施,集中开展物料堆场、“散乱污”企业(作坊)、工业企业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发现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到位。强化涉VOCs工业企业监管,确保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巩固整治成效。二是加强秸秆午季禁烧管控工作,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实行区、镇、村三级包保,做到24小时蹲点值守,严防死守,确保责任到单位、到人、到地块,层层压实责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的责任体系。组织各乡镇、生态环境、农业、水利等部门重点对我区农村道路两侧、沟渠内外、村头坑塘、林间等地进行深入排查。加强“人防”与“技防”相结合。为每个乡镇开通禁烧管理系统的账号,方便乡镇自行监督,及时发现火情。12个专职督查组,在午、秋季禁烧期间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各地秸秆综禁措施落实到位。截至7月2日,全区大气PM2.5平均浓度为50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115天,优良率为64.6%。
(二)坚决打好碧水攻坚战。一是持续做好河流排查整治,积极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完成2024年黑臭水体排查上报工作,做好治理方案和资金分配,下一步开始项目治理;二是强化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环境监管,对农村的污水处理设施,定期监测处理水量和出水水质状况。督促运维部门开展对已建的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检修,定期开展污水收集系统、终端处理系统的常态化运行巡查维修、设备更换等工作,切实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三是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联合乡镇环保站开展定期巡察每月上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查处;四是推进运粮河水质净化和澥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截止到6月份,国家考核断面4个,省级考核断面1个,市级考核断面4个,水质达标率为100%。
(三)着力推进净土保卫战。一是严厉打击跨省倾倒危废行为,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切实做好行刑衔接工作,对涉及的危废违法行为及时做好移送工作;二是扎实推进土壤修复项目实施。
(四)扎实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回头看”工作。对2017年以来已验收销号的问题等开展“回头看”,巩固已验收销号问题整改成效。举一反三,常态化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及时解决群众身边的各类突出环境问题。调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截至7月2日,2024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276个,已销号161个,未销号115个。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的同时,坚持系统思维,更加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宿州市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