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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771121943/202412-00010  信息分类: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内容分类: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成文日期: 2024-12-06  发布时间: 2024-12-06 14:44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三十三批)
人: 初审:尹威龙     复审:李军    终审: 岳宇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三十三批)

文章来源: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发表时间:2024-12-06 14:44 责任编辑: 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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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三十三批)

10月21日以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陆续向我省转办环境信访举报问题。

目前,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三十三批74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已办结24件、阶段性办结7件、未办结43件,其中,责令整改1家。

查处整改情况均已全部按要求进行公开,具体内容请查阅安徽日报、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安徽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各相关地级市党报、各相关市人民政府网站、各相关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已经结束,您投诉生态环境问题或者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请致电12345热线,或者登陆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s://sthjt.ah.gov.cn/)互动交流栏目“我要投诉”,也可以关注安徽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在其下沿菜单选择“我要举报”。举报信件请寄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230071)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信访室。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三批)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三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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