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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771121943/202502-00009  信息分类: 举报投诉处理
 内容分类: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成文日期: 2025-02-19  发布时间: 2025-02-19 15:13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关于群众反映“埇桥区时村镇营孜村风力发电噪音扰民问题”的查处报告
人: 初审:刘宁军     复审:李军    终审: 岳宇

关于群众反映“埇桥区时村镇营孜村风力发电噪音扰民问题”的查处报告

文章来源: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发表时间:2025-02-19 15:13 责任编辑: 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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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群众反映“埇桥区时村镇营孜村风力发电噪音扰民问题”的查处报告

一、现场情况:1月24日,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查处。投诉人所提及位于时村镇营孜村南侧和北侧的2个风机,实际上属于宿州北控聚融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时村镇营孜村建设的18号和17号风机点位。每个点位均安装了单机容量为2500KW的风电机组。18号风机点位距离村庄约397米,而17号风机点位位于北侧,距离更远,位于时村镇冲疃村境内。该项目在2018年12月获得了安徽省发改委的核准,并于2019年9月获得了市生态环境局的环评批复。项目于2021年11月开工,并计划于2023年11月投入使用并网。执法人员在走访周围村民后发现,近期风机产生的噪声较大,影响了村民的休息。二、处理结果: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来降低噪声,尤其是减少夜间风力发电机的功率或停止运行,以降低风力发电机噪声的排放,尽最大努力减轻对周边居民正常生产和生活的影响。接下来,执法人员将加大对该风机项目的环境监管力度,对于发现的任何环境违法行为都将严肃处理。三、反馈情况:1月26日,执法人员将查处结果反馈给投诉人。投诉人表示,目前风机产生的噪音已显著减轻,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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