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71121943/202503-00016 | 信息分类: | 部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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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22 | 发布时间: | 2025-01-22 10:18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宿州市埇桥区运粮河水质净化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 ||
审核人: | 初审:张冬梅     复审:李军    终审: 岳宇 |
宿州市埇桥区运粮河水质净化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采购项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szWS-2025002
项目名称:宿州市埇桥区运粮河水质净化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铭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西关街道银河绿苑北区49#102室成交金额:13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宿州市埇桥区运粮河水质净化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投标文件;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宿州皖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南翔恒泰(宿州)国际物流商贸城3区13#楼0301室,联系方式:13305575225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皖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