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71121943/202503-00021 | 信息分类: | 主动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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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25 | 发布时间: | 2025-03-25 16:01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宿州市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2025年2月份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 | ||
审核人: | 初审:刘宁军     复审:李军    终审: 岳宇 |
县区 |
序号 |
涉及企业 |
存在问题 |
处理情况 |
监管责任部门 |
来源 |
埇桥区 |
1 |
安徽永丰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群众举报该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经核查:为了进一步减少有机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该公司于2019年7月委托安徽皓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做了《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对原有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有机废气收集后采用水喷淋+UV光氧处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达到了国家排放标准,2020年5月完成了项目验收。经查证,该公司按照排污许可有关要求,定期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大气排放进行检测分析,主要污染物污染因子均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关于企业污水排放问题:经核实,该项目无生产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化粪池处理,不外排至外环境水体。 |
1、要求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理,杜绝各类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发生。 2、要求企业严格遵守《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持证经营,按证排污,自证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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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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