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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771121943/202508-00007  信息分类: 举报投诉处理
 内容分类: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成文日期: 2025-08-11  发布时间: 2025-08-11 15:38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关于群众反映“顺河镇鹤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有关环保问题”的调查报告
人: 初审:刘宁军     复审:李军    终审: 岳宇

关于群众反映“顺河镇鹤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有关环保问题”的调查报告

文章来源: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发表时间:2025-08-11 15:38 责任编辑: 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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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群众反映“顺河镇鹤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有关环保问题”的调查报告

一、调查情况

接到群众反映后,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联合辖区办事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进行处理,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大矿”实际为宿州市顺河乡鹤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信息来源为安徽拂晓矿业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鹤山矿新建生产线全过程咨询项目招标文件预公告,反映相关内容摘取安徽拂晓矿业有限公司宿州市埇桥区顺河乡鹤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版)。目前鹤山矿处于筹建阶段,正在办理矿山开发建设的相关手续,基建工程尚未启动,项目环评工作正在推进中。

二、下步工作

一是要求安徽拂晓矿业有限公司严格遵循国家建设项目环评制度,并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二是强化对该矿区的环境监管力度,确保施工活动不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切实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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